教育资助政策要点(巫溪县)

文摘   2024-10-21 16:56   重庆  


教育资助政策要点

(巫溪县)



一、学前教育阶段






01

资助范围

监测户、脱贫户、城乡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3-6周岁(当年8月31日为准)在园幼儿。


02

资助标准及方式

幼儿入园时直接免收保教费和生活费。

免保教费:按1500元/生/年补助到校;(根据幼儿园等级核定,最高不超过1500元/生/年)。

免生活费:按660元/生/年补助到校。(和营改计划不重复享受)。







二、义务教育阶段






01

资助范围

监测户、脱贫户、城乡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02

资助标准

1.非寄宿家庭学生生活补助

享受营改脱贫户学生由就读学校免费提供一顿午餐,按小学625元/生/年、初中750元/生/年补助到校(不含营改资金1000元/生/年),高出学校“5+X”部分原则退给学生,全年按200天计算;非营改脱贫户家庭学生由就读学校免费提供一顿小学标准6元,初中标准7元的午餐,补助资金按小学1200元/生/年、初中1400元/生/年标准补助到学校食堂;非寄宿其他困难家庭学生按小学625元/生/年、初中750元/生/年补助给学生,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


2.寄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小学1250元/生/年、初中1500元/生/年,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







三、普通高中阶段






01

资助范围

在我县普通高中就读且注册正式学籍的监测户、脱贫户、城乡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02

资助标准

1.免学费

免收脱贫户学生、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学费。白马中学、巫溪中学按1600元/生/年,上磺中学、尖山中学按800元/生/年标准补助到校。补助年限为3年。


2.国家助学金

甲等助学金:脱贫户学生资助标准为3000元/生/年;

乙等助学金:监测户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

助学金资助年限为3年。


3.免教科书费

脱贫户学生、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人员免收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补助到校,补助年限为3年。







四、中职教育阶段






01

免学费

资助对象为县职教中心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戏曲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按2000元/生/年补助到校。补助年限为3年。


02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县职教中心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脱贫户学生资助标准为3000元/生/年;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资助年限为2年。


03

免住宿费

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住宿的一、二、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住宿费,比例按40%确定。补助标准为500元/生/年,补助年限为2.5年。


04

免教科书费

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脱贫户学生、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免收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2.5年。


05

国家奖学金

全日制在校学生,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奖励名额按上级下达数执行,标准为6000元/生/年。







五、大学教育阶段






01

原重庆籍建档立卡

贫困家庭大学生学费资助

对原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继续实施学费资助,资助标准:实际学费标准在8000元/生/年以内的全额补助,超过8000元/生/年的定额补助8000元/生/年;(此政策只针对2020年及以前入学的大学生继续资助至该大学生该学段毕业,2021年及以后入学的不再执行)。


02

原民生育才资助项目

实际学费标准在8000元/生/年以内的全额补助,超过8000元/生/年的定额补助8000元/生/年补助(2021年入学资助的继续资助至毕业,其余年度入学的不再执行)。


03

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

在我县乡镇事业单位(须在编在岗,不含城关镇)就业并服务满3年的重庆户籍或重庆市属高校毕业的零就业家庭、原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本人残疾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普通本科专科生和研究生应届毕业生。


04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读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政府承担,学生毕业后按合同签订的年限偿还贷款本息,最长贷款年限为学制加15年。


05

滋惠计划补助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补助入学路费市内500元/生,市外1000元/生(资助名额按当年中国教育基金会下达数执行)。









咨询单位:巫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51529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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