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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5日,警察總局局長助理王健、消防局副局長林俊生、消防局研究及策劃廳廳長李龍傑、警察總局民防規劃事務處代處長張志輝應邀出席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向市民介紹保安範疇民防應急及防火工作。
警察總局
王健局長助理
王健局長助理表示,警察總局貫徹落實保安範疇的施政方針,以“主動警務”、“社區警務”和“公關警務”三個新型警務理念為指導,在職責範圍內推動各項工作。在民防應急工作方面,隨著《民防法律制度》於2020年9月15日的正式實施,澳門特區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在法制上進行了革新,推動新型民防應急模式,提升應對各類災害的能力。警察總局遵循由政府主導,社會多元參與,居民積極配合以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現代民防模式,推動各項民防工作。
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方面,警察總局持續進行各類防災減災的宣傳教育工作,透過社區民防聯絡機制,與不同的專業機構及社會團體合作,推廣防災避險的意識;亦聯同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組織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及民防架構到學校進行防災減災的宣傳教育工作。同時,透過組織民防演習,檢視對澳門影響較大的熱帶氣旋及風暴潮的應變計劃的可行性及執行效果,通過民防架構、社區民防聯絡機制的專業機構及社會團體、市民以及民防志願者的參與,加強在民防應急預防方面的工作準備。
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方面,隨着《民防法律制度》的生效,當可能發生對澳門構成嚴重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時,特區政府便會宣布澳門進入即時預防狀態,民防架構同步啟動,行政長官在聽取滙報後下達工作指示,民防架構各成員做好所有的應急部署。自2020年至今,民防架構共12次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包括自然災害和公共衛生事件。
消防局
林俊生副局長
林俊生副局長表示,在保安司司長的領導和警察總局的統籌下,消防局持續展開“民防、應急及防火”工作,並介紹了消防局過去5年的工作情況。
在民防應急工作方面,消防局貫徹執行《民防總計劃》,就各專項應變計劃製作了相應的內部應變方案並持續作出檢視,並且會在熱帶氣旋來襲前,會全面做好救災部署。
而在熱帶氣旋襲澳期間,消防局會與民防行動中心保持緊密聯繫,並全面啟用求助熱線;倘特區政府啟動疏散撤離計劃,消防局亦按照民防行動中心指示,派員到指定區域展開疏散撤離行動,期間亦會派出巡邏車到各區進行廣播及巡查,全力做好應對颱風及風暴潮的救援工作。
此外,消防局每年亦參與由警察總局統籌的“水晶魚”民防演習,以及持續積極走進社區進行各項民防宣教工作,加強商戶及居民防災避險意識。同時,亦積極為民防架構成員及民防志願者等舉辦課程,提高他們在協助民防工作及災後復原方面的相關技能。
另外,在今年7月,消防局全力參與由警察總局統籌代號“盤龍”的大型聯合反恐演練,主力負責包括:對大量的傷者和市民進行危化品洗消、聯同衛生部門進行檢傷分類及送院、以及聯同駐澳部隊進行檢測、洗消及除污等應急工作。
在防火工作方面,第15/2021號法律《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生效逾兩年期間,消防局持續進行一系列的大規模排查、宣教推廣,以及實務執法等工作。自新防火法正式生效直至今年9月,消防局共進行約60,700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及巡查等工作。對於屢勸不改或情況嚴重的個案,至今已完成行政處罰程序共有66宗。事實上,大部分市民經勸喻後已即時作出改善。由此可見,公眾整體防火意識明顯有所提高,更充分認識維持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責任和義務,宣教及執罰工作已見成效。為此,相關的執法工作將會持續進行,以確保社區的消防安全。
在危險品工作方面,第12/2022號法律《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及相應的補充法規,規範了危險品的儲存、使用及運輸,以防止發生火災和爆炸等重大事故。除透過業界主動申報危險品的存量外,消防局亦針對各類風險場所進行危險品安全排查及聯同其他公共部門進行聯合安全巡查。同時亦會持續到社區進行危險品的宣教工作,以減少危險品對公共安全的潛在威脅。另外,在危險品諮詢委員會主席、保安司司長帶領下,分別於去年12月及今年7月,舉行了兩次平常全體會議,以進一步發揮協同效應和履行委員會職能。
就有聽眾及網民關注特區政府在民防應急工作的開支、民防演習及宣傳工作等問題。王局長助理回應表示,根據民防法律制度的規定,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的嚴重程度,特區政府會宣佈進入相應的狀態等級。由29個公共部門及私人機構組成的民防架構亦會同步啟動,並在聯合行動指揮官的帶領及統籌下,共同在民防行動中心就突發公共事件作出應對及部署。當中包括訊息發佈和行動措施協調等工作。期間,各公共部門及私人機構履行自身法定的民防職責,民防行動中心則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向有關人員提供膳食、場地及設施的應用等。而在民防演習及宣傳教育方面,王局長助理表示經過多年持續進行的“水晶魚”民防演習,居民的防災減災意識已有明顯的增強。警察總局會繼續聯同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及民防架構,持續深入社區,並針對低漥地區居民加強民防宣傳工作,另外亦會走進校園進行防災宣教活動,從小培養居民的防災避險意識。
林副局長針對多項聽眾提出的問題作出回應時表示,有關已竣工的港珠澳人工島燃料中途倉,消防局正配合相關部門進行接收設施的相關工作,並已開展進行燃料中途倉投入營運的前期準備工作;而對於維修車場中的危險品,消防局持續進行安全排查,並在發現問題時立即發出整改意見。就有關電動車的防火安全問題,林副局長表示,針對電動車在公共地庫停車場停泊及充電時的防火安全,消防局已採取措施及積極與相關權限部門提出防火安全的技術意見,並建議市民在遇到電動車火警時不要冒險自行撲滅。同時,消防局也增添了專用的救援工具,並制定處理電動車火警的行動救援指引及程序,增設對電動車事故的救援策略教學及培訓,以提升應對電動車火災的能力。此外,就“新防火法”公佈後的樓宇巡查及宣教推廣工作,消防局在巡查低層樓宇時,會嘗試聯絡住戶以進行檢查,也會持續為樓宇的防火安全負責人開辦培訓課程,以滿足市場需求。最後,消防局表示將持續進行消防安全宣傳,並與住戶合作,提升公共空間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