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告

科技   2025-01-08 20:39   山东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请各单位对照《山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附件1,以下简称《界定标准》)认真自查,凡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于2025年1月20日前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主动向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申报备案登记,或扫描后发送至属地消防救援机构邮箱(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3)。同时,根据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要求,将设有锂电池生产厂房或储存仓库的企业以及中、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纳入我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

2024年度已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发现已不符合界定标准的,应向属地消防救援机构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经核实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删除。

此公告。

 

 

烟台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1月6日

附件1《山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

附件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

附件3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联系方式

来源:烟台消防

供稿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供稿人:曲正

审核人:徐恒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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