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第二批省级生态农场评价结果,我区1家主体荣获第二批“省级生态农场”称号。
通知显示,根据相关规定,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了第二批省级生态农场评价认定工作。经主体自愿申报、县级审查推荐、市级审核评价、省级复核审议、认定结果公示等程序,确定授予128家主体第二批省级生态农场称号,现予以公布。
枣庄市4家主体名单
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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