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文来源于海关总署,非SMM观点。免责声明本公众号基于分享的目的转载,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或原公众号所有,如有涉及侵权请及时告知,我们将予以核实并删除。发布此文章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仅供参考,不代表本平台对其观点和内容负责。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11月12日海关总署发布《进口再生铜原料检验规程》等5项行业标准(目录见附件)。被代替标准《进口再生铜原料检验规程》(SN/T 5416—2022)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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