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加强与澳门高校的校际交流与合作,拓宽学生视野,学校拟选拔推荐优秀在校生于2025年春季学期赴澳门城市大学交换学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出时间
2025年春季学期(2025年1月6日 - 2025年5月30日)。
二、选派名额
2人
三、申请对象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
(二)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且二年级及以上(在读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不纳入派出范围)。
(三)在校期间无课程不及格记录,无违纪处分记录。
(四)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支付赴澳门学习的相关费用,且愿意购买个人境外医疗和意外保险(保险保额要求200万元)。
(五)遵守《广西师范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四、课程和学分
(一)课程选择
申请者可选择与自己专业相关的且澳门城市大学开设的专业(见附件1)。
(二)学分转换
1.学分转换:原则上按相同或相似课程1:1进行学分转换。一门课程可以转换的学分数不得超过我校对应课程的最高学分数。学生须提前与所在学院(部)教学秘书和分管教学副院长就境外课程的选择以及学分转换事宜进行沟通和书面确认。
2.公共课:如派出前未完成我校公共课学分,须提前与所在学院(部)教学秘书沟通确认公共课的选修事宜。
五、费用说明
(一)按《广西师范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正常向我校缴纳学费及学杂费等相关费用。无需缴纳接收院校澳门城市大学学费。
(二)接收院校学杂费、赴澳门往返旅费、在澳门期间的住宿费、生活费、保险费和其他属于个人支出的费用自理。
六、报名和咨询
(一)报名:通过“一网通办”线上提交广西师范大学中国学生出国(境)申请(网址及其登录说明请见附件2)。
(二)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下午16:30 前完成“一网通办”学院(部)审批。
(三)项目咨询
1.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电话:0773-5857151,QQ:2404245199,邮箱:studyabroad@gxnu.edu.cn,办公室:国际教育交流中心2号楼104办公室。
2. 咨询QQ群215326685 (赴港澳台交流学习咨询群)
七、注意事项
(一)一旦被接收学校录取,不得无故放弃交流机会。
(二)学生、老师及家长均不得与接收院校直接联系,若干涉名单确定进程,违规者将被取消推荐资格。
温馨提示:有意向参加项目的同学请及时办理港澳通行证并签注。
欢迎感兴趣的同学积极报名参加!
附件: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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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大国际处港澳台办
图文 | 孙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