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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运输车辆
货车车厢并不具备载客条件
也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
一旦遇上紧急刹车或发生交通事故
后果不堪设想
近日,新会公安交警大队双水中队在双水镇桥美岗执勤期间,发现一辆号牌为皖SA****的重型仓栅式货车形迹可疑,于是立即上前示意该车司机靠边接受检查。在检查车辆时,交警发现货车的车厢里蹲坐着两人。
经查,车厢上装有少量货物,为图方便,二人蹲坐在车厢里用手固定货物以防倾倒。交警随即向三人详细讲解了人货混装、货车车厢载人的危险性,不要贪图一时的方便,把安全置于不顾。
最终,交警依法对驾驶员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要求驾驶员对超员人员进行安全转运。
人≠货
不要图方便
让货车变成“祸”车
货车载人的危害
1
车厢内没有安全防护设施
货运车辆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后车厢没有设置乘客位置和安全防护设施,因此,后车厢不具备载客条件,不能载人;如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时,会加重事故后果。
2
易引发交通事故
运输货物车厢、车斗载人,没有任何保护措施,遇转弯或掉头时,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重大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3
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
货厢如果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撞击、压伤、挤伤车内人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葵警提醒
货车违法载人
不仅触犯了法律
还存在多方面安全隐患
给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
带来巨大的风险
无论是驾驶人
还是乘客
都应该主动遵守交规
安全文明出行
一审:周卫民
二审:吴悦荣
三审:黄凤仪
四审:关卫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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