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厢”载人,图了方便却弃了安全

文摘   2024-11-02 20:54   广东  

点击上方 

 关注我们


作为运输车辆

货车车厢并不具备载客条件

也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

一旦遇上紧急刹车或发生交通事故

后果不堪设想


近日,新会公安交警大队双水中队在双水镇桥美岗执勤期间,发现一辆号牌为皖SA****的重型仓栅式货车形迹可疑,于是立即上前示意该车司机靠边接受检查。在检查车辆时,交警发现货车的车厢里蹲坐着两人。

经查,车厢上装有少量货物,为图方便,二人蹲坐在车厢里用手固定货物以防倾倒。交警随即向三人详细讲解了人货混装、货车车厢载人的危险性,不要贪图一时的方便,把安全置于不顾。








最终,交警依法对驾驶员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要求驾驶员对超员人员进行安全转运。


人≠货

不要图方便

让货车变成“祸”车






货车载人的危害


1

车厢内没有安全防护设施

货运车辆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后车厢没有设置乘客位置和安全防护设施,因此,后车厢不具备载客条件,不能载人;如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时,会加重事故后果。


2

易引发交通事故

运输货物车厢、车斗载人,没有任何保护措施,遇转弯或掉头时,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重大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3

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

货厢如果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撞击、压伤、挤伤车内人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葵警提醒

货车违法载人

不仅触犯了法律

还存在多方面安全隐患

给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

带来巨大的风险

无论是驾驶人

还是乘客

都应该主动遵守交规

安全文明出行




一审:周卫民

二审:吴悦荣

三审:黄凤仪

四审:关卫雄




扫描二维码

关注新会交警

扫描二维码

关注葵乡警讯

新会交警
交通安全公益宣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