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纪”语 | 您有一份春节廉洁提醒,请注意查收!

政务   2025-01-27 16:02   西藏  


清廉过春节

2025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走深走实。春节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底线,筑牢廉洁防线。


廉洁过节温馨提示

“十个严禁”


一是严禁“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二是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及违规接受节礼。

三是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四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或者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公务接待。

五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严禁违规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

六是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

七是严禁违规取得、持有、使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打着“公务接待”、“商务活动”、“外事活动”等旗号,领取、发放、赠送上述卡或券;严禁违规打高尔夫球。

八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

九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组织、参加隐秘聚会,严禁违规打高尔夫球。

十是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在社会活动中攀比摆阔、奢侈浪费。


终  审:温     笠
初  审:赵     磊
编  辑:薛     瑞
来  源:中央纪委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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