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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本院拟对不履行生效判决等行为的20名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
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文件精神,对 20 名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公告。
本院正告预拘留被执行人自公告之日起于十五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采取拘留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电话:0916-3791316
18191682191
预拘留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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