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瑞金这些区域划入保护范围!

民生   2024-12-28 20:21   江西  

瑞金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瑞金烈士纪念馆等18处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通知

瑞府字〔2024〕43号

瑞金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瑞金烈士纪念馆等18处县级以上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将瑞金烈士纪念馆等18处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予以公布。

一、保护范围(详见附件)

二、保护内容

保护范围内所有为纪念英雄烈士而修建的烈士陵园、纪念堂馆、纪念碑亭、纪念塔祠、纪念塑像、英名墙、烈士骨灰堂、烈士墓等纪念设施以及其他附属设施均属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内容,今后在保护范围内修建纪念设施和其他附属设施均纳入同等保护内容。

三、保护要求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由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被侵占、破坏、污损的纪念设施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瑞金烈士纪念馆等18处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

      范围一览表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瑞金烈士纪念馆等18处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一览表

▍内容来源:瑞金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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