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
为您的存款保驾护航
存款保险宣传片
存款保险,为您的存款保驾护航
什么是存款保险?
存款保险又称存款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明确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保障存款人权益。
保障范围是什么?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覆盖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
① 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
② 既包括个人储蓄存款,也包括企业及其他单位存款;
③ 本金和利息都属于被保险存款的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理财、基金等投资类产品不在保障范围内。
如何识别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
为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授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自2020年11月28日起使用存款保险标识。换句话说,老百姓通过银行的标识就能知道是否有存款保险,既直观醒目又简单方便。
偿付限额是多少?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但50万元以上存款并不是就没有安全保障了。即使个别银行出现问题,通过市场手段,运用存款保险基金促成健康的银行收购问题银行,将问题银行的存款转移到健康的银行,也可使存款人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存款人需要交纳保险费吗?
不需要。存款保险作为国家金融安全网的一部分,其资金来源主要是金融机构按规定交纳的保费。收取保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促使银行审慎经营和健康发展。
什么情况下进行赔付?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形发生时,存款人有权要求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偿付被保险存款:
①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担任投保机构的接管组织;
②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实施被撤销投保机构的清算;
③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投保机构的破产申请;
④ 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情形。
注: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偿付存款。
存款保险是什么时候实施的?
我国《存款保险条例》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