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仙居农商银行关于批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

文摘   2024-10-14 17:19   浙江  
        

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新期待,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我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及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相关要求,积极依法有序推进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工作。为协助广大客户做好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总体原则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工作,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满足客户利率调整便捷性需求。

调整范围

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将实施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一)我行已发放的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执行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

(三)须为浮动利率定价方式,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贷款须先转为浮动利率再进行调整。

(四)逾期贷款、不良贷款在此次统一下调加点幅度时暂不作调整,待恢复为正常贷款后,再由借款人与我行协商变更利率水平,此前应计利息仍按原合同利率执行。


调整规则



(一)利率高于LPR-30BP的全部存量房贷统一调整至LPR-30BP。

(二)对于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房贷,需客户先提出申请转成浮动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转换为加点形式,转换后如利率水平高于LPR-30BP,再将加点幅度调整至上述下限。利率转换后不得再转回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


调整方式




(一)以浮动利率定价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客户无需申请,我行将统一批量调整。

(二)存量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贷款,客户需线上或线下向我行申请调整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定价后,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进行利率调整。

申请及调整时间


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将实施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一)符合条件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我行于2024年10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调整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二)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客户自公告之日起可通过“丰收互联”手机银行或贷款服务行发起申请,2024年10月24日(含当日)之前转换完成的,将于2024年10月25日一并批量调整;2024年10月25日(含当日)之后转换完成的,我行将在转换完成的次日进行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申请渠道



(一)线上渠道。

借款人可在我行“丰收互联”手机银行申请“房贷预约”,我行工作人员将通过预约信息,联系借款人,并协商利率调整事项。

(二)线下渠道。

客户可前往原贷款经办行线下申请办理利率调整。

温馨提示




(一)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客户还可通过我行“丰收互联”手机银行搜索“我的贷款”,选择“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点击“借款记录”,查询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如客户对利率调整事宜存在异议,请在利率调整后联系贷款经办行。

(二)您如对此次批量调整有异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0月24日(含)之前向贷款服务行提出异议申请,我行将不予纳入此次批量调整;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按本公告进行批量调整。

‍(三)本次我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仅调整贷款利率加减点,其它合同要素(如贷款余额、剩余期限、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等)不变。

(四)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为最大限度保障您的财产和信息安全,防范不法分子以利率调整为由实施诈骗活动,请您切勿轻信我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我行将以客户为中心,积极做好本次批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客户服务工作。如有其他任何疑问,请咨询您的贷款经办行或致电客服热线96596。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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