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县委共派出4个巡察组,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5年1月20日,分别对赤田镇、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社区管委会等6个单位党组织(含下属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其中赤田镇庄溪村、赤田村、斛埇村、涂家村,社区管委会罗山社区、北门社区、圣殿社区、宫保地社区、金沙湾社区作为重点村(社区)开展直接巡察,对被巡乡镇(管委会)其余村(社区)党组织,采取乡村(社区)一体巡察,目前县委各巡察组已全部完成进驻。
此次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对照党章党纪党规,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扛牢“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和“三定”规定,紧盯领导班子和“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紧盯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紧盯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重点监督检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惩治情况、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担当,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履行好职责使命,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奉新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巡察期间,县委各巡察组设立专门接访电话、电子邮箱、接访地点和联系信箱等,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乡镇(管委会)党(工)委及其所属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他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被巡察单位、乡镇(管委会)党(工)委及其所属村(社区)党组织对巡察反馈问题搞虚假整改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本轮巡察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1月13日。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县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特此公告!
附件:十五届县委第十轮巡察进驻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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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刘镘丽
初审 | 李发良
终审丨徐彬 吴苏
投稿邮箱:721516270@qq.com (欢迎来稿,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