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现在我们的网贷放款方主要就是消费金融公司、银行、小贷公司,放款确实越来越规范了,不像早年各种p2p网贷、民间借贷、消费金融、银行小贷等鱼龙混杂,没有资质的也在放款,后来出台了一系列法规之后就形成了现在资方的规范。
但是目前还有不少问题,就是很多区域性的小贷公司和银行参与了众多网贷的放款,而这些区域性的小贷公司和银行都是没有互联网借贷和跨域区放贷的资格的,所以他们自己也知道,这也是为什么很多网贷不敢随意起诉借款人的原因之一。
一旦法院认定放款的资方存在跨域区放款,或者从事没有互联网放款资质的行为,就会被认定借款合同无效!
这不是今年就有一个判罚案例很值得大家参考学习,从裁判文书网查到的案件号为(2024)内0782民初459号的的判决裁定书,就是现在比较典型的债权转让后的起诉判决。
过程是这样的,国mei易咔(网贷隐藏)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资方有南京某银行和某小贷公司提供,借款人逾期后担保公司把债权转让给了一家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随后就起诉了借款人。
资产管理公司的起诉要求就是让借款人偿还本金和利息已经罚息违约金、律师费,借款当事人没有出庭以及提交答辩,法院依法做出判决。
法院认为借款合同中的南京某银行的营业制作和金融许可证上都没有批准其可开展互联网络贷款业务,也没有批准跨注册地辖区进行网络贷款,违反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违反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第五条的规定。
所以认定南京某银行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基于贷款合同获取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所以判决借款人只需要偿还网贷的借款本金,驳回其他的述求!
其实我们的网贷很多都存在这种情况,没有互联网贷款资质和跨区域放款资质的,大家可以看下各自的借款合同,看看都是谁放款的,可以查下他们的资质,及时做好准备。
查银行或者小贷公司有没有跨区域或者互联网放贷资质也比较简单,直接爱企查就可以查到,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有明确说明的,大家可以参考第一第二张截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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