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看到一个新闻还是比较震惊的,就是沈阳某F院针对一个女士网贷3000院判决后上门强制执行的场景,上门执行的过程中可能因为被执行人上班了还是没在老家,F院执行工作人员找到了借款人的母亲,因为没有得到有效的信息,就找了借款人的爷爷奶奶,而且态度绝对算不上是好的!
在之前你敢想象欠网贷3000块钱,网贷起诉后被判了4000多院的执行,这种情况一般F院只是会根据网贷的申请会把借款人列为失信执行人,会有冻结划扣和限高的,怎么可能会亲自上门为了这4000多块钱的网贷强制执行呢。
现在自从12月1日起开始实施最新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后,各地方F院在各种权威媒体平台上曝光失信执行人,以及一部分会有上门强制执行的情况,并且已经有因为拒不执行被判刑的的了。
但是话说回来,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确实没错,而且我也一直强调的是,被起诉判决的钱和欠朋友的钱肯定都是优先考虑要还的,特别是这个被判几千块钱的,可以努努力和F院以及网贷协商后还上。
对于一些欠款额度比较大的网贷或者信用卡等被起诉判决了,因为暂时还没有能力偿还的情况下,最好还是和F院联系一下,说明自己的经济情况,证明自己目前是没有能力执行的,但是有能力还的时候一定会履行的,避免自己出现上面新闻说的这种,因为几千块被上门强制执行的情况。
不过话说回来,F院既然想帮助网贷和借款人双方调解作用,那么在审理的时候就应该好好看看网贷普遍存在的砍头息,已经这个逾期3000的本金被判了4000多,又是否可以协商减免呢。
就是这种情况下下直接强制上门执行,而且在被执行人不在的情况下反复的和被执行人的母亲甚至是年老的爷爷奶奶做“普法”是否合适呢!
说实话如果每起网贷纠纷起诉判决都要这样上门强制执行的话,那么F院的人从12月起那就根本不用干其他的事情了,一年到头可能每天都要上门执行几起执行案件了!
当然了,因为网贷逾期被判决的执行人,自己也要好好努力赚钱,争取早日有能力把这些玩意儿都还掉,过上正常生活,大家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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