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这些车主请注意!你的车辆拟报废

政务   2024-11-06 12:27   江西  

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靖安县交警大队决定对下列被依法扣留的车辆进行公告(附表),请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内到靖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大队将对该批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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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宜春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靖安交警)

(编辑:肖苏阁;校对:周莹;编审:龙姣;监制:邓雯刘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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