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有效防止基金流失,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根据《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人社厅发[2018]10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我中心将对超期未认证人员暂停发放待遇。现将已超期未认证暂停人员名单和截止11月30日临期未认证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名单详见附件),请尽快通过江西人社APP、江西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刷脸认证(下方有认证教程)。
如因超期未认证导致的待遇停发,我中心将在其认证完成的次月自动恢复待遇发放。咨询电话:0795-7090237。
附表1:宜春市本级2024年10月超期未认证暂停待遇人员名单
附表2:宜春市本级截止11月30日临期未认证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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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宜春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肖苏阁;校对:周莹;编审:龙姣;监制:邓雯、刘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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