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科·通知栏】动物科学学院2024年度“十佳”人物评选通知

教育   2024-11-02 00:18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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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密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提升我院学生整体水平,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使命,进一步大力促进校风、学风建设,激励学生在健康成长的道路上砥砺前行、全面发展,积极促进大学生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切实提升综合能力。现决定进行动物科学学院 2024 年度“十佳”人物评选活动。为确保此次活动能够顺利、有序、高效地进行,现将有关事宜详细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内蒙古农业大学动物科学学院在籍全体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项目

  本次评选活动将产生10名“十佳”人物,其中包括:

  “学习之星”2名

  “文体之星”2名

  “学干之星”2名

  “自强之星”1名

  “实践之星”1名

  “志愿之星”1名

  “创新之星”1名

  “十佳”人物将于内蒙古农业大学动物科学学院2024年迎新晚会暨学风建设表彰大会上颁奖。

  三、评选总体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评选标准

  (一)“学习之星”评选标准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强、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努力,生活态度积极健康向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学实践。代表学院及学校参与各类专业技能大赛者优先。

  2、成绩优异,上一学年核心课程无不及格记录。两学期智育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10(含1/10),智育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班级前1/10,但两学期均达到前3/10(含3/10)的学生,在其他方面需表现非常突出。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全国大学外语等级考试四级达到规定要求。

  3、在各级(校级、全国、全自治区)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或在校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者优先。

  (二)“文体之星”评选标准

  1、在体育、舞蹈、音乐、表演、书画、演讲、辩论、摄影、主持等艺术方面具有较高水准,并能够给大家带来美的享受,能够对身边的同学产生积极影响,为学校和学院的文体工作做出较大贡献,产生广泛社会影响。

  2、积极参加校园文体活动,代表学校参加区级及以上的文艺或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本年度在校级及以上文体竞赛中有突出表现,获得奖励者优先。上一学年体测成绩为良好及以上。

  (三)“学干之星”评选标准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2、学生干部任职满两年及以上。

  3、积极主动,品德优秀,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成绩突出,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学生中能够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4、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前1/2。

  (四)“自强之星”评选标准

  1、为人正直、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具备勤俭节约、诚实可信、乐于助人的优秀品质。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前50%以内。

  3、家庭经济困难,勇于克服困难,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拼搏进取精神,事迹突出。

  (五)“实践之星”评选标准

  1、社会责任心强,利用假期或实习期间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帮扶等活动,成绩突出且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2、具有突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本年度发表过优秀的社会实践成果报告。

  3、本年度在校级及以上社会实践活动和比赛中有突出表现,参与大学生“三下乡”“返家乡”“扬帆计划”等实践活动中优异表现者优先考虑。

  (六)“志愿之星”评选标准

  1、在思想上,践行爱国精神,传播正能量,拥有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秉承“心系他人,奉献自我”的志愿精神。

  2、在行动上,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用自己的双手去传递爱心和温暖。在“志愿北疆”“志愿汇”等平台上的记录时长为40小时以上。

  (七)“创新之星”评选标准

  1、本年度发表过优秀的科技创新成果报告。

  2、多次参加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等比赛,本年度在自治区级及以上科技创新比赛中有突出表现,获得优异成绩者可优先考虑。

  五、评选办法

  1、有意参加评选且符合条件的学生采取自荐、推荐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途径进行选举。

  2、参选人需填写《动物科学学院2024年度“十佳”人物候选人推荐表》,班长/本人于11月6日下午18:00前将纸质版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动科院323室,同时将电子版《动物科学学院2024年度“十佳”人物候选人推荐表》发至1817718380@qq.com,邮件以“评选项目+班级+姓名”命名。

  3、参选人不得使用特殊手段作假票数,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评选资格。

  4、动物科学学院2024年度“十佳”人物评选组委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评选,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六、评选流程

  1、班级推荐候选人(2024年11月2日-11月6日)

  各班级依照学院公布的《动物科学学院2024年度“十佳”人物评选标准》采取公平公正不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候选人(每班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并填写《动物科学学院2024年度“十佳”人物候选人推荐表》,班长/本人于规定时间内报送此表以及相关材料至动科院323室。

  2组委会资格审核(2024年11月6日-11月7日)

  动物科学学院2024年度“十佳”人物评选组委会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将在内蒙古农业大学动物科学学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平台(动科微动态)进行公布。

  公众平台公开投票(2024年11月7日-11月10日)

  在动科微动态对正式候选人进行公开投票,根据票数分别取每组前3名,共计21人,进入动物科学学院2024年度“十佳”人物评选组委会。

  “十佳”人物公示(2024年11月12日)

  由动物科学学院2024年度“十佳”人物评选组委会最终确定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七、其他

  1、《动物科学学院2024年度“十佳”人物候选人推荐表》

  2、《动物科学学院2024年度“十佳”人物选票票纸》

内蒙古农业大学动物科学学院

推荐表

选票票纸


文本来源:动科院

今日编辑:尹致远

责任编辑:王歆然 田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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