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企业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延续实施至2024年12月31日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8号)文件规定:
对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
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参保企业,按大型企业30%、中小微企业60%的比例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政策执行期
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温馨提示
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条件的企业可通过东营市人社局官网—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端—公共就业—稳岗返还信息确认模块,核对企业银行账户等相关信息;劳务派遣单位需主动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按要求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并做好资金分配。
东营市人社局官网:
(http://dylss.dongying.gov.cn/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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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营区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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