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 | 检察守护明长城 法治筑牢聚乐堡
长城是中华民族的代表性符号和中华文明的重要象征,长城所蕴含的文化价值和精神内涵,是中华民族重要文化遗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长城文化价值发掘和文物遗产传承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给八达岭长城脚下的乡亲们的回信中对于长城保护传承利用作出了重要指示。最高人民检察院于今年初部署开展了“长城保护公益行动”,要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推进“长城保护公益行动”,促进长城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
大同市云州区内的长城保护单位共有42个,其中包括15个边堡以及27个烽火台,坐落在倍加造镇、周士庄镇、党留庄乡、峰峪乡、聚乐乡等10余个乡镇,1986年8月18日,被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最高检的“长城保护公益行动”,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检察院在辖区内开展了长城保护专项监督行动。按照云州区文化和旅游局提供的长城保护单位明细进行统筹安排,逐个进行实地走访,摸排调查云州区长城保护情况。
在实地走访过程中,云州区人民检察院发现边堡之一的聚乐堡,堡墙由于常年雨水冲刷、自然风化,破损严重,尤其北城墙裂缝较宽,已属危墙,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堡城南堡墙50米内设有烧烤区,每逢节假日会有不少周边市民在此烧烤休闲度假,存在破坏堡墙风险,并对聚乐堡周边的环境造成污染。
云州区人民检察院多次运用实地踏查、无人机航拍等调查取证手段,查明事实后,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向相关责任单位分别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目前,聚乐堡堡城南城墙的烧烤区确已拆除,聚乐堡北城墙保护修缮工程也已经开工,云州区院将持续跟进监督。
加强长城保护是检察机关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必然要求。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检察院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并转化为高质效办理案件的强大动力,敢于向毁坏长城的违法行为“亮剑”,综合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创新长城保护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广泛调动资源,以高质效检察公益诉讼推动长城保护工作现代化,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为长城保护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