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祠堂】伦坑村汪氏敬敷堂

文摘   2024-10-27 17:00   广东  

伦坑位于祁门县西部,属于箬坑乡,距县城约68公里,古名为“南源”,亦称“南溪”,是一个存在近千年的古村,为汪姓聚居地。

古村坐落在大山的怀抱里,是一个依山而建的长条形村落,村前有一条叫“南源”的小溪流过。古时村口有一座石桥,桥叫南源桥,单孔很高,桥下可以走马。桥驮着一座古亭,亭有两层,攀登到上层透过木雕花窗,远处的山峦尽收眼底。下层的石砌围栏与近处的田畴连成一体。石桥接着古老的石板故道,故道一面依山,一面邻水,山畔古木参天,浓荫匝地,溪水中鱼翔浅底。村庄布局规范,房屋相连,粉墙黛瓦,门罩砖雕精巧细腻,尽显徽派建筑神韵。

伦坑汪氏为汪华后裔雅公之后,《南源汪氏支谱》记载:“一世祖汪,周代人,封颖川侯,受姓始祖。始迁祖六十一世惟风,字叔厚,北宋天圣间(1023-1032年)自安徽休宁西岸迁居祁门南源。”

                 


沿着河边坝上长街进村,迎面便是敬敷堂,为南源汪氏宗祠。祠堂前有一大水池,名“敬敷月池”,形如弯月,上有石板桥通往祠堂大门。本来,祠堂前所设水池称作“泮池”,是仿“学宫”的做法,当年一般祠堂大门外都有此池,然而保存到现在的寥寥无几,而敬敷月池原貌依然。过桥即到祠前广场,中为一色青石板铺就,两边鹅卵石镶嵌地面,平整规则。靠月池一边以青石板砌成栏杆,古韵悠然。

祠堂门厅轩敞,面阔五间,梁柱粗大,显得极有气势。大门上方悬挂着“文献名宗”大匾,门厅两则墙上各镶嵌有石刻碑记。青石鼓,花雀替,风格古朴而又雅致。祠堂分前、后两进,占地近千平方米,形制与常见的徽州宗祠相似,气势不凡。今天看到的祠堂,于20世纪末进行过维修,较好地保存了原貌,2012年被列为黄山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敬敷堂中有关祠堂内容的碑刻最多。敬敷堂建造年代,在祠堂的三块碑刻上有明确的记载,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南源重建前堂祠记》中是这样说的:

“始祖惟康公,越国公六十二世孙也。宋任工部主事,自从风公游学祁邑,家南源居焉。代有祠屋,奉先灵序昭穆。”于“明初永乐七年,子敬公拓地开基而张大之,其规模宏远矣”。

为了保持资料的完整性,现将三块碑刻原文整理如下:

南源重建前堂祠记

始祖惟康公。越国公六十二世孙也,宋任工部主事。自从风公游学祁邑,家南源居焉。代有祠屋,奉先灵。序昭穆。明兴初永乐七年(1409年),子敬公拓地开基而张大之,其规模宏远矣。逾二百余年,颓废圮坏,众议更新。诸凡费赀悉照丁粮,并乐助。首人天祥等日久焦劳,不数载厥。成其力居夛。于是,勒碑刻铭,以彰一时之义举云。       计开:

---壬辰冬十二月初七日子时竖造,亥山已向加壬丙三分

---癸巳冬打造曹门石鼓,戊戌春完造厅□月台;

---中秋会银八十两

---采众已坟山梁柱木料价银二百余两

---各位丁粮人工并乐助共计银数具后:

一清二十三两四钱、一澜二十两二钱、应壁一十一两、一泓一十四两三钱、轸四两八钱三分、腾蛟云七两三钱、茂学四两六钱、天林六两八钱、天九两一钱、天柰二两四钱七、应寿二两七钱、广济二十七两、惠济三十四两五钱、应科一十九两三钱、应升已二两、应阳兄弟一十一两五钱五分、光口口口口、大济三十二两、立济一十五两六钱、应光普七两三钱八分、应秀二十一两、应元一十三两八钱、普口口口口、天忠七两、天法一两、天才二两、茂芭五两二钱、天祥一十九两二钱、天俊一十四两四钱、天大二两三钱、天求金四两五钱、寿保一两九钱、国祜十三两二钱半、天锵三两三钱五分、天格二两三钱、天谱一两八钱、应经七两九钱、应龙二十四两六钱、应明六两三钱、应朝兄弟十两五钱、应显九两一钱八分、应祯六两六钱、应节三两、邦王杰一两一钱、茂菖十两三钱、茂时五两五钱、茂嘉五两、三元七两

木工首人:茂菖、立济、天祥、应科、应斗、应升、应昌、光祖

 石工首人:一清、立济、天祥、菖三元、应科、应升、应昌、显祖

砖工首人:惠济、天求、三元、应齐、应制、应轸、应光、应昌

书账人:应井

篆文人:应斗

木匠:仇文光

石匠:何汝庆

皇明万历二十六年戊戌岁孟夏月

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南源重建前堂祠记》碑是伦坑第一次重建前堂祠时所立,从这块碑刻就可以看出,明代初期永乐七年(1409 年),汪子敬拓地开基,开始建设祠堂,就当时来看祠堂的规模应该是宏伟的。但过了二百余年,祠堂因年久失修,倒塌损坏比较严重,故此大家在一起商量进行重新建造,各种费用按照丁粮摊派和捐款。汪天祥是这个项目的总负责人,他带领大家日夜操劳,历经数载,终于将祠堂建成,是一个有功之人。于是,勒碑刻铭,以表彰这种众志成城的精神。从万历壬辰(1592年)冬十二月初七日子时竖造,亥山已向加壬丙三分;到万历癸巳(1593年)冬打造曹门石鼓,再到万历戊戌(1598年)春完造厅□月台。建造这个前堂先后用了8年时间。碑刻除了记载“各位丁粮人工并乐助共计银数具后”以外,造祠各项工作具体人员分工也清清楚楚。有木工首人、石工首人、砖工首人、书账人以及木匠、石匠姓名,这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名单问题,它反映了伦坑汪氏宗族对工匠劳动的一种肯定,在那个年代应该是件了不起的事情。

南源碑记

南源碑记,为南源作事记也,或输费缘事。奚缸作信乎?碑记者。作事之缸也。桥某栏杆布他无名者,何也?德不胜也。自两傍照墙及月台后墙脚,压阶其间,虫费居灵仅砖。各乐输万,示礼凑至。若既二旨,集工之费计二十余两。尽系丁上出谷,又何不隶于左。虽然已卯兴工,寅辰告成。统率其间,伊谁之力。墙路为首有七,缕任辛勤。三人十万,成今而后观。吾三序者,富无吝弗,贫不受。凡有兴作,刻石以观,信乎。碑记者作事之隶也,之乎撰。

敬敷堂十八两四钱、甲致会三两、光绍三两八钱、三卯三两八钱、光诰二两一钱八分、廷鸾出二钱八分、岩孙一两五钱五分、八有一钱五分、奇孙一两二分、贵祖一钱、应相一钱、呆公出十两六钱、乞孙九钱八分、四孙九钱五分、应章九钱四分、先正九钱一分、旺祖九钱一分、先谏九钱一分、喜寿八钱二分、应诲八钱三分、间孙八钱三分、连清七钱八分、梅孙七钱一分、孙祖二两六钱三分、谷也太应八钱、东输太和九钱九分、应交六钱六分、秀孙六钱三分、太祖六钱、牛成五钱一分、三九四钱八分、时春四钱四分、奇祖四钱一分、福寿四钱一分、元丁四钱、隆兄弟三拾九分,宝孙三钱九分、□兄弟一两七钱九分、元开一两三钱九分、宁仁三钱九分、长寿三钱五分、应迟三钱二分、群生三钱二分、社元三钱一分、叶祖二钱八分、六寿二钱八分、寿祖二钱八分、奇庭二钱七分、收寿二钱四分、新祖二钱四分、延绍二钱四分、先里二钱四分、先谨二钱一分、千寿二钱、中忠二钱、应旺一钱七分、应洪一钱六分、先酌只一钱六分、多寿二钱四分、应六一钱二分,烈兄弟九钱六分、佑五钱三分、训四钱六分、颈祖八分、五寿一钱三分、耀祖妻六钱

造桥月台栏杆首人:贵祖、福寿、太和、元开、之采、先让、光正

书账人:贵祖

拣日期:汪时春

石  工:王之光

皇明崇祯庚辰年孟春月 吉旦立

明崇祯庚辰年(1640年)造祠堂前面的桥梁,以及池塘旁边的月台栏杆。《南源碑记》所说“南源碑记,为南源作事记也”。就是记录了祠堂前面池塘的桥梁、月台栏杆的时间、费用、集资等事,以及公堂祀会、支丁捐款数量。包括造桥月台栏杆的牵头人、书账人、石工姓名。

重建后祠碑记

盖寝堂之所由建,明初永乐七年事也。迨至本朝道光乙巳(1845年),越四百有余岁矣,缘是年东廊祠墙圮陷等,经年兴工修理,石料寝堂倾危,概行拆旧更新,仅存祖堂老柱六根未敢改换。一切规模法度,悉遵祖制作。各项费用,除照丁粮股三则派出外,继从乐输出备。所有木料,尽系公山采取。于勒石,永垂不朽。

---长房股上出钱十千文,共粮税钱十一千三百十八文,共丁费钱十千八百文;可行公助钱二千文、存洁助钱二千文、延□助钱四百文、存楷助钱十二千文、富保助钱一千文、洪宝助钱三百文、洪进助钱五千文、宗泗公助树方柱四根、洪林助钱三百文;

---二房服上进出钱三千文,共粮税钱八百五十二文,共丁费钱一千八百文;

---三房茂果公祀助钱十千文,共粮税钱十五千零三十五文;制祀股上出钱二千三百三十三文;可纯公助钱二千文,共丁费钱十七千六百文;德公助钱十四千文、焱圭助钱一千文、德明□□□□□、公祀助钱十千文、洪托助钱一千文、洪祥助钱一千文、可守□□□□□、洪钧助钱五千文、可连公助钱一千文、洪渭助钱六百文、洪誉助钱二千文,共粮税钱四千五百八十九文;洪让助钱六百文、可进公助钱二千文、可易助钱一千文、洪沼助钱五百文、延涯助钱二千文,共粮税钱三百零七文;祖秘助钱三百文、如祀股上出钱三千三百三十三文、茂堂公秩下共出丁粮股费钱一千六百六十二文、洪溢助钱四百文、礼卿公助钱二千二百二十二文,共粮税钱九百零六文,共丁费钱九十二百文;秀祀股上出钱二千二百二十二文,共粮税钱三千九百十三文;三茂助钱二百文、洪魁助钱一千文、可祠公助钱一千五百文,共丁费钱一千六百文;

---五房段上出钱三千文、文公助钱四十六百七千六文,共丁费钱五千六百文;德阶助钱二千文、新桥会助松树扣钱二千四百文;

---任铭公祀出钱四千文、可铖助钱四千文;

---大小各祀会共出钱一百三十五千四百六十文。

首人:可易、洪迅、元柄、□、鸣凤、洪灼、学海、洪宜

大清道光二十五年在乙巳季冬月

这块碑是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第三次重建寝堂时所立,《重建后祠碑记》中说寝堂始造于明朝初期的永乐七年(1409年)。到了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 已经有400多年了,东廊祠墙圮陷,在修理过程中,寝堂倾危,于是只好将寝堂整个拆旧更新,仅存祖堂老柱6根没有改换,一切规模法度还是按照祖宗的规矩制作的。修理的各项费用,除了按照丁粮股三则派出外,不够的由大家捐款出资,所有木料全部在公共山场采取,为了记录这次维修经过,于是勒石立碑,以期永垂不朽。碑刻后面是各房、各丁捐款数量,以及汪可易、汪洪迅等8个牵头人的名字。

明代中后期是中国宗族史上的重要时期,嘉靖十五年(1536年)礼部尚书夏言请求民间祭祀始祖与官员设立家庙祭祖获得通过,引发了兴建宗祠的热潮。敬敷堂建于明永乐七年(1409年),至今有600多年的历史了。在此期间,敬敷堂可谓是经历了风风雨雨,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重建前堂祠,明崇祯庚辰年(1640年)造桥月台栏杆,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重建后祠寝堂。除了永乐七年(1409年)刚刚开始建造祠堂没有资料以外,后来几次维修都有碑刻记录,清楚地记载着这三次修建的经过。      

敬敷堂给人印象最深的是碑刻众多,祠外祠内共有11块石碑,有镶在墙上的,有倚靠墙根的,有躺在地上的。除了上述三块相关祠堂的碑刻,还有《功德碑记》《造路碑记》《禁止赌博》《奉宪示禁》《奉宪严禁》《加禁合文》。其内容主要是记载南源汪氏历史、历代修祠堂、造路修桥捐赠功德、祠规家规、禁赌条约等,是研究伦坑村史和汪氏宗族的可靠资料。

伦坑虽然地处深山老林,但这里一直强调要保障皇粮国税、社会的稳定,故常常以乡规民约来管理乡村,往往在出现某种情况时,宗族就会通过祠堂来制定相应的制度给予约束。

道光五年(1825年)六月,为保障皇粮国税供给,汪会渠、汪德滋、汪德种、汪新泽、汪元灏就请示祁门县正堂以请示禁。请示说,窃以为树木为十年之计,兴养山林可以富裕百世,祠堂原来有乡约条规,告之大家要遵守,这是宗祖而立的禁令,现在眼看乡约条规渐渐地被人们遗忘,变成一纸空文。请示指出西乡十九都七保合坞山场,一贯以来都是兴养苗木,禁止种苞芦。有山场的人畜养林木十余年,成材可以买卖,而无山场的人,尽一二日辛苦也可以采樵,大家之间并无矛盾,富人贫者都共享其利。而现在人心不一,不是纵火焚烧,就是私行偷窃,及时查出进行处罚。那些好强的人蛮不讲理,顽固不化,而那些懦弱的人也跟着效仿,致使旧规不振。以前的禁令毫无作用,使那些林山斧斤不时而横入,于是,各种生灵涂炭,植物不再萌发在山岗上。让我们触目惊心,这样的事情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于是合族商议,重新订立合约,禀请县正堂赏示禁止,我们将永远遵照。这样我们在仲冬仲夏斩伐少量那些生长良好的树木,让生态环境呈现出欣欣向荣之景象,从而使皇粮国税不至虚供,民众财富也渐渐得到宽裕。为此,我们敬呈合约,叩请赏示批准,并出示张贴晓谕,让众人周知严格遵循。我们合族将世代感恩戴德。自给示张贴之后,任何人不得纵火以及私行偷窃。如果胆敢故违,指名禀县差提究处,决不宽贷。取得县令批示后,将碑立于祠堂门口永远示禁。

同治十二年(1873年) 六月的时候,敬敷堂制定了《加禁合同文约》,并且立碑刻石,以垂永久,全文如下:

立加禁合同文约人,敬敷堂秩下汪可棣等。缘我族祖居七保境内,自祖以来,生养于斯,殁葬于斯,合境为族内根本之地,命脉之源。其山埸、田地、房屋、店宇一切业产,祖规向有来禁,秩下不准出卖押典与境外。近因年久,诚恐废弛。今合族公议,复立加禁合文。所有七保合境山埸、田地、房屋、店宇一切业产,无论公业、己业,谨遵祖规,秩下概不准出卖押典与境外。如违,责令本家赎回,仍将本人逐出祠外,决不姑息。今公立加禁合文,一样拾纸,各收一纸,子子孙孙永远存照。

同治十二年六月初七日

立加禁合同文约人汪敬敷堂秩下:可棣、洪溢、可寿、□壬、洪宗、可班、洪乐、炳寅、轶群、延柏、承恩、洪玑、周顺、洪辉、肇顺、肇奎

肇铭奉书、勒石、肇容谨书绳

这是一份由祠堂出面关于维护祖产的合约,就是说伦坑七保境内的山场、田地、房屋、店宇一切产业,按照宗族的规定,一直都是明确有禁的,秩下支丁不准出卖押典与境外人员。如果有人违犯,祠堂可以责令伦坑汪氏本家赎回。并且,还要将违犯之人逐出祠堂,决不姑息。盗卖祖产逐出祠堂,这在徽州宗族社会可谓是最严厉的惩罚了。

伦坑汪氏敬敷堂一贯重视乡规民约的制定,乡规民约往往提倡人们要保护环境,修桥补路,反对乱砍滥伐,聚众赌博。伦坑宗谱说“国有国法,族有族规”,规定本族人丁要“敦人伦、笃宗教、课子弟、正闺门、慎交游、勤职业、崇节俭、忍小忿、恤贫苦、睦乡邻”。特别是对于赌博可谓是深恶痛绝,认为“赌博为盗贼之源,荡散家业,斗殴行凶,皆由于此,殊为可恨”。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九月,伦坑村立了一块“奉宪示禁”碑。据恩贡生汪耀林,前署东流县教谕举人汪肇容,附生汪迁宾等人联名禀称:“窃惟聚族而居,贵在善良,相最范围勿起,全赖约束綦严。我们世祖居住在十九都伦坑地方严禁赌博”“上至鸟株亭,下至短□岭。”皆在禁赌范围之内,碑文说在道光年间,村民们就写了合文,并禀告县令给示勒石:“数十年来,遵守无异,可是,近年来人心不古,虽有族规,却置若罔闻。一些子弟极其进入迷途,误入废业,与外人勾结,偕来党羽成群,甚至逼索赌债,必须写具借券,出典田庐,父母闻而伤心,夫妻因此反目。凡属开赌之家,必非善良之辈,聚赌之棍,尽是猖獗之流,狐群狗党引类呼朋,贼盗溷足迹其中,扰害闾闾患机隐伏。因此,我们心窃忧之,爰集合族加立禁约。有敢犯者,照约处罚,第以禁约,虽严终恐后来渐弛,非借长官之明威,不足以摄凶顽,而垂久远。自示之后,务宜痛改前非,各安本业,毋得开场聚赌,自惟法纲。倘敢故蹈前辙,定即案从严究办,决不宽贷。”

《募造汪村碣避水路疏》碑中记载:伦坑出门二里有南溪河,是人们出去的必经之路。过去以石为桥,常常被洪水冲拆。在清同治十三年(1874年)敬敷堂倡导人们募造桥梁。于是,伐木为梁,以济行人。虽然有木为桥,但每遇阴雨弥漫,木桥漂泊,行人还是不能过河。这样,人们又想改建石桥,但考虑到以前的石桥屡造屡坏,于是选择在下游不远处的石旗山,在此凿山开道,既可以避免雨水,又便利人们之旅途。

伦坑汪氏敬敷堂这些碑刻充分说明了徽州祠堂是宗族事务实行自我管理的最高管理场所,以族长为中心的宗族议事会是宗族事务管理者。祠堂不仅是祭祀先人、教育后人,立行合约族规的地方,而且是管理事务的一个重要载体,可谓是乡村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


(摘自《徽州百祠》作者:陈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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