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
山东省司法厅公布
全省“八五”普法中期
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名单
我市8个单位
21名个人
获通报表扬
根据全国、全省“八五”普法规划要求,为提高各市、各部门行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期评估情况,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决定,对150个表现突出的单位,350名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扬。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受表扬单位和个人经验做法,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切实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推进我省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表现突出的单位(德州)
夏津县司法局
表现突出的个人(德州)
郭伟伟
裴冬红
李兆清
李露露
左海静
王 芳
吴元迪
丁 峰
朱相超
王 静
张真真
牛思远
王 燕
董艳杰
李天波
张 静
冯 浩
石 蕾
李幼婷
李美艳
山东载熙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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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畅|审核:李霞 潘晓泉
■推广合作:0534-2220035 / 222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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