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开展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不规范经营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对出租车、网约车行业管理,进一步提升文明服务水平,保障市民群众出行安全与合法权益。
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接到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反映,称三亚南山文化旅游区及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区域存在巡游出租车拒载及网约车线下揽客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李某在三亚南山文化旅游区存在违反规定线下招揽乘客行为;巡游出租车驾驶员李某某在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出租车通道存在违反规定拒载行为。
执法人员依法对李某和李某某进行询问了解,最终确认两人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下一步,将依照执法程序对涉事驾驶员作出行政处罚。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21修正)第四十二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第十六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监制/周 哲
三审/林韦玮
二审/蔡佳明
一审/蔡文娟
编辑/罗慧男
来源/三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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