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春节,放假4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第四项修改为“(四)劳动节,放假2天(5月1日、2日)”。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七条:“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可合理安排统一放假调休,结合落实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实际形成较长假期。除个别特殊情形外,法定节假日假期前后连续工作一般不超过6天。”
此外,对条文顺序和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和修改。
本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通知进一步明确,优化后的调休原则,具体包括:
除个别特殊情形外,春节自农历除夕起,放假调休8天; 国庆节自10月1日起,放假调休7天; 劳动节放假调休5天; 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分别放假调休或连休3天(如逢周三,则只在当日放假;国庆节放假如逢中秋节,则合并放假8天),并据此对2025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作了相应安排。
监制/周 哲
三审/林韦玮
二审/蔡佳明
一审/蔡文娟
编辑/罗慧男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往期回顾
时政资讯
海棠区举办第七届“工会杯”职工拔河比赛
邂逅海棠
在海棠,找到了“我的阿勒泰”
海棠故事
先驱血筑祥和路——海棠区革命英雄李茂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