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消防救援力量缺乏与日益繁重的灭火救援任务之间的矛盾,经湘潭市人民政府批准,拟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执勤车驾驶员、战斗员等政府专职消防员40名(均为男性)。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1、消防执勤车驾驶员6名:年龄18—35周岁,出生时间为1989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身高165CM以上,双眼裸视力4.8以上,持B2、A1、A2照驾证(已过实习期。C、B1、A3证勿扰),驾龄至少2年,身体素质过硬,有特种车或消防车驾驶经验者优先;
1、湖南省户籍或湖南省常住人口;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不良记录;身体、心理健康,无不良嗜好;
3、高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
4、体育运动以及艺术类相关专业毕业者、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同等分数情况下,优先聘用;
5、采用24小时执勤备战形式,须住队。
1、曾有吸毒史;
2、有违法犯罪前科或涉嫌刑责尚未查清;
3、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有害气功组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6、形体异常、有纹身的;
7、曾经历过大型手术的;
8、其他不符合招录政治条件的。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本次征招全程不收取报名费、手续费等任何形式的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代理招聘,请应聘者提高警惕,防止受骗。对违反招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湘潭市消防救援支队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本次招录工作。
湘潭市全市范围内(含湘乡地区)的各基层队站,负责消防执勤车辆驾驶、灭火救援、社会救助等工作内容。
湘潭市消防救援支队13楼1313室“专职消防员管理办公室” (导航:消防机关,芙蓉东路88号,岳塘区湘潭大道辅路与茶花路交叉口西120米)
0731-52668610 (8:00-12:00 14:30-17:30)
注意:在居住地申请办理的,还需上传居住证照片。
✦需要邮寄的,请点击选择【是否需要邮寄】,填写收件信息并向EMS快递提交支付。
✦完成申请后,受理单位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来源:湘潭消防微信公众号
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