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拍卖甘肃省陇南市康县阳坝镇新寨村田竹园社自建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标的:
(一)甘肃省陇南市康县阳坝镇新寨村田竹园社自建房产,总建筑面积1522.67㎡(其中幢号0001建筑面积613.71㎡、幢号0002建筑面积908.96㎡),两栋建筑总楼层数均3层,房产证号:甘(2017)康县不动产权第0000010号,不动产单元号621224224107GB00103F99990001,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共有情况:单独所有。经委托评估,每平方米单价2133元,最终评估总价为324.79万元。
(二)康县阳坝镇新寨村田竹园社土地使用权,宗地编号:621224224107GB00103,土地面积7440㎡,规划用途:设施农用地/其他,每平方米单价63.97,最终评估总价为47.59万元。
房屋及土地合计评估总价为372.38万元。
起拍价:297.9万元,保证金:45万元,增价幅度:1.4万元。
上述起拍价不含买卖双方的税费和各项欠费。
拍(变)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执行法院于2024年9月21日组织统一看样,具体时间提前与康县人民法院主办法官联系(吕法官,联系电话:0939-5128054、19109390011)。
(一)本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二)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购买权人的情况: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理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延时出价: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一人报名,达到保留价即可成交。有两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成交过户手续办理及费用承担:
来源:康县人民法院
地址:康县城关镇西街农贸市场院内日新生鲜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