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圈子商务合作 15101759508
拒绝楼道堆放杂物,消除楼道里的消防隐患
楼道堆放的杂物多为木制品、棉织品、纸制品等等,都是可燃物,稍遇明火就可能引起火灾。楼道是居民行走的通道,抽烟随便乱扔烟头者有之,儿童玩火、燃放爆竹者有之,这些都很容易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
小区楼道属于公共消防通道,是楼内住户日常出行的唯一通道,部分住户将杂物堆放在小区楼道内,影响了居民的进出通行和整体环境,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当发生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的时候,将严重影响他人逃生。
今天我们从真实的案例出发
看看在楼道里堆放这么多杂物都有哪些危害呢?
某小区9栋发生火灾,引起火灾的就是堆放在小区楼道的杂物、废弃纸盒。所幸这次事故由于物业人员处理及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楼道起火、业主坠楼身亡
2013年4月15日下午3点,某小区楼道起火,纪某从5楼窗户跳下,不幸坠楼身亡。此次着火原因正是同楼层的蔡某在楼道堆放的浴霸和纸板箱引起。
放在楼道里的纸箱子被烟头引燃
醉酒回家 被杂物绊倒胳膊轻微骨折
赵先生在某小区里居住,年过6旬的他身体还算硬朗。2015年5月23日晚上,他与几个好友在朋友家多喝了几杯,摇摇晃晃地回到家。由于居住的小区没有电梯,在4层转5层的拐角处,不幸被停在楼道口的一辆自行车绊了一跤。
发生的一次又一次实例告诉我们,在楼道堆放杂物阻碍安全疏散通道,并且着火时容易增长火势蔓延,十分危险。业主们应及时“三清”,即清理楼道、清理阳台和清理厨房,避免火灾隐患。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楼梯通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个别业主私自将楼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杂物,明显是化共有为私有,也是对其他业主共有权的侵害。
▍本期编辑:团团 内容来源:物业观察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