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圈子商务合作 15101759508
2024年
食品安全治理典型案例
2024年4月,中国工商出版社协同食品安全创新机制成员单位面向全国共同发起了“2024年食品安全创新案例征集活动”。截至2024年9月底,共征集案例255个,类型上既涵盖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社会共治等监管方式和手段,又覆盖了食用农产品、社会餐饮、集中供餐、农村食品和小作坊等不同领域和场景。从创新性、实用性、成效性、区域性等维度,对案例进行了初筛、函审和会审,最终梳理出2024年食品安全治理典型案例25个,具体名单见附表。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嘉峪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嘉峪关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甘肃省市场监管局的要求,积极探索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信用风险分类新型监管机制,始终聚焦食品安全重点领域信用风险监管,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构建统一的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专业模型,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协同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了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守住了食品安全底线,营造了良好发展环境。
基本情况
嘉峪关市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参照市场监管总局《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第一版)》,制订了《嘉峪关市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专业模型指标体系》,包含5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和83个三级指标,积极探索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了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专业模型。对食品生产企业按照信用风险状况由低到高将企业分为信用风险低(A类)、信用风险一般(B类)、信用风险较高(C类)、信用风险高(D类)四个类别。紧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履约践诺轨迹,将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划分为A、B、C、D四个信用风险类别和一般监管、预警关注、信用约束、失信惩戒四种类型。在食品生产领域实施分类监管机制,实现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链条全领域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并通过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及时将信息进行公示,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主要优点
(一)实施信息归集。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制定涉企信息归集的途径、共享和考核方法,及时向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归集食品生产经营户信用信息,建立食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监督抽检等信用信息档案。开展食品生产信用风险分类监管,针对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加强抽查检查,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形成主体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格局。
(二)构建专业模型。嘉峪关市紧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履约践诺轨迹,构建专业模型。一是制订《嘉峪关市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专业模型》,包含5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和83个三级指标。二是合理调整“三级指标”权重,增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和“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两个三级指标。在《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二级指标(信用评价)下增设三级正向指标“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赋0.25的权重,鼓励企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二级指标(标准)下增设一个三级正向指标“应急处置”赋0.5的权重,鼓励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三是适当调整评价指标权重,例如,将三级指标“获得管理体系认证或服务认证证书数量”范围进行拓展,增加“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中心”等正向指标评价内容,鼓励企业开展食品创新研究。指标体系将“是否属于社会高度关注行业”定性指标进行细化,其中企业属于3个月内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食品生产企业定为C类;将“当前是否列入黑名单、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3个月内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且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企业情形定为D类。通过构建企业信用风险数据自动处理、自动赋权,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信用风险类别,实现全链条全领域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并通过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及时将信息进行公示,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完善共享机制。依托全国、省级、市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构建“风险预警—违法处罚—信用扣分—分级管理—联合惩戒”高效联动监管机制。市食安委办制订《嘉峪关市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试行)》《嘉峪关市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了信用监管各部门信息采集录入、信息传递、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学习交流、联合宣传、保障等机制。市发改委制定《关于对诚信“红黑榜”名单开展相关行业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广泛开展信用承诺制。市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进一步细化,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四)开展联合惩戒。建立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为基础、风险分类为依托、差异化监管为手段、联合惩戒为抓手的食品生产经营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体系,依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对信用风险较高(C类)、信用风险高(D类)主体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开展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积极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食品安全诚信氛围。对嘉峪关市“共筑诚信•德润雄关”诚信“红黑榜”名单进行公示,明确食品安全领域具体失信行为情形及联合惩戒措施,将金融、土地、许可等事项纳入惩戒范畴。严格授信审批,提高食品安全失信行为惩戒力度。
解决的问题及成效
(一)实现数据归集“风险预警”有效监管。嘉峪关市构建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专业模型,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抽查检查、监管抽检等涉企信息依托公示系统进行有效归集,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信用档案、信用归集等制度,营造“守信受益、失信惩戒、诚信自律”的食品安全信用氛围。对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改善内部管理和过程控制,及早化解安全隐患,对风险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有效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实现信用风险“分类评定”精准监管。通过共同研究、反复论证、试行评价,以全国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第一版)为基础,全面梳理可获得的信用信息和数据资源,制订嘉峪关市《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专业模型》《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试行)》《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工作协作机制》。监管部门按年度采用评分方式确定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等级,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对A类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B类企业,按常规比例、频次抽查,并对轻微失信情形,采取警示、提醒等手段督促其修复信用;对C类企业,适当提高抽查比例、频次,从严检查;对D类企业,列为日常监管重点对象,抽查比例、频次不设上限。对食品生产企业按不同信用风险分类采取不同比例、频次抽查,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实现监管“无事不扰、无处不在”,推动监管更加公平有效。
(三)实现部门协同“联合奖惩”公正监管。建立嘉峪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工作协作机制》,协调各部门制定食品相关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评价机制,科学建立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序推进。聚焦食品行业领域,抓好“红黑榜”名单的认定与发布。对诚实守信者优先办理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对有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采取限制信贷业务开展、参与工程招投标、取消表彰奖励资格等惩戒措施。
建议
(一)搭建信用信息共享通道。《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明确企业信用信息风险分类结果要按照统一数据规范推送至市场监管总局,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共享共用。因此,需要强化顶层设计,打通国家、省、市三级以上信息共享通道。
(二)持续拓展优化专业模型。鉴于《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及说明(第一版)》是基于国内外成熟的信用风险指标体系经验和案例,并经相关领域专家论证,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嘉峪关市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专业模型》保持5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不变。在总局指标体系框架下,因地制宜构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嘉峪关市对三级指标进行必要拓展和权重调整,还可在试行基础上,根据监管实际需要,持续优化迭代。
(三)拓宽信用评价领域范围。一级指标监管信息部分“信用评价”二级指标下设3个三级指标,分别可以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信用中国”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直接获取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但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开办的食品生产单位,目前暂未纳入信用信息评价体系,无法获取信用评价结果。同时,对“其他相关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只采用了市场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结果,后续可根据环保、消防、住建、人社等部门(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进一步对“三级指标细化设定”进行调整完善。
◀
END
▶
▍本期编辑:团团 内容来源:嘉峪关市场监管局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