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无证驾车上路被查,近日,经南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一男子毛某被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2023年10月25日18时许,毛某饮酒后无证驾驶小轿车上路行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司法鉴定中心检验,毛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34mg/100ml。案发后,毛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就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罚款500元(已缴纳)。
毛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毛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其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法院综合考量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
检察官提醒:醉酒后开车上路对自身和他人都是非常危险的驾驶行为,再加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技术和水平还达不到国家要求,这时候驾车上路就更加大了危险系数,公安机关查处毛某就消除了这种安全隐患,毛某被判拘役和罚金是自己罪有应得。大家一定要吸取毛某教训,酒后不开车,遵守交通法规,做合法公民。
发广告看新闻 就上大乐网 全县便民信息一网打尽!
点击下图大乐网小程序
直接进入网站
点击下图大乐网小程序
直接进入网站
添加客服
了解南乐更多新闻资讯
荐
免责声明
(声明:“今日南乐”微信公众号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或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