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检案鉴
醉酒后驾驶他人汽车与车辆相撞造成交通事故,近日,经南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女子丰某被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检察官提醒
检察官提醒:人醉酒后再开车是对他人和自身都非常危险的驾驶行为,极易发生事故,本案中丰某就是如此,在交叉路口发生追尾。丰某醉酒后驾驶他人车辆造成了交通事故,虽事后追悔莫及,但已经不能改变既赔偿损失又被判刑处罚的事实。大家一定要吸取教训,酒后不开车,遵守交通法规,做合法公民。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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