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发〔2024〕14号)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期限为2024年12月31日;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36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没有执行期限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在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登录“河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s://he.12333.gov.cn)或使用“河北人社”APP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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