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龙岗中学拟对大足区龙岗中学校中村改造工程采用最低价方式进行竞采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采采购。
一、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大足区龙岗中学校中村改造工程 | 189510.81 | 1 |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采采购活动。
四、采购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竞价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在我校微信公众平台下载并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竞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竞采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供应商在平台上自行下载竞采文件,并报价且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三)线下报价
1、线下报价时间:2024年11月4日14时00分至2024年11月4日14时30分。
2、线下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4时30分。
3.供应商线下报价时需提交每页盖章后的文档一份。文档必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询价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采购人将以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作为评判依据,并核实所有佐证资料的真实性,经核实如有弄虚作假按照无效标处理。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按时提交报价、响应文件。
(五)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11月4日14时30分,供应商无需参与线下评审,评审结果请关注我校微信公众平台公示结果。
本项目采用线下评审的方式,投标人无需参与线下评审。投标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应清晰、无涂改,若因文件内容模糊导致无法进行评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我校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三)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竞采费用:无论竞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网上竞采。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龙岗中学
地 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龙岗东路107号
联 系 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1398367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