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龙岗中学关于“教师节”“中秋节”双节期间的廉政提醒

2022-09-08 16:25  


大足区龙岗中学

关于“教师节”“中秋节

双节期间廉政提醒



各位教职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区纪委二十三条提醒注意事项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风清气正、廉洁自律、文明节俭、为人师表的良好风尚,以良好氛围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就节假日期间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向全体教职工提醒如下:

    1.不收受学生家长的礼金、红包、有价证券、贵重礼物等。

    2.不得利用节假日违规办班补课或者组织介绍学生参与办班补课。

   3.不违规征订教辅,不利用学生及家长资源进行微商活动等。

   4.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5.勤俭节约,避免“舌尖上的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6.爱护环境,文明出行,助推文明城市建设。

  7.提高节假日安全防范意识,警惕电信诈骗等。

  8.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做好健康监测。

    全体教师要自觉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明纪律,守底线,严格执行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崇德向善、见贤思齐,以规范的言行赢得社会的尊重,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的“四个引路人”。

    值此教师节、中秋节来临之际,学校党政向奋战在教育教学一线及管理服务岗位的全体教职工致以节日的祝贺!祝大家双节快乐,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中学      2022年9月8日  


文字:刘   进

排版:张   静

审核:朱元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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