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严女士投诉称其新能源车于晚上8点左右在某汽车品牌专用充电桩开始充电,第二天中午11点去取车时被收取超级充电和超时占用费共计583.68元,认为费用过高不合理,要求退还相应的超时占用费。
湛江市消委会经向相关负责人了解到,为了使所有车主都能拥有良好的体验,公司通过收取超时占用费这一措施来提高充电桩的利用率。
而关于收费标准,该司通过车载触摸屏、微信小程序、官方网站等各种渠道予以公示,当车辆即将充电完成时、完成充电时,车主均会收到短信提醒通知。故该公司认为其收取超时占用费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明码标价要求,不同意消费者的退费诉求。
其他建议
广大新能源车主,在使用充电桩充电前,要仔细阅读充电桩收费须知,充电完成后及时驶离,防止产生不必要的费用。如果遇到不合理的收费,在与商家协商无果后可通过12345平台或向当地消委会进行投诉。
来源:湛江晚报、湛江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