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指出: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加大力度保护和管控农村宅基地资源,是当前农村宅基地改革的主要目标。
一、宅基地的概念
1、概念:集体所有、成员使用、无偿取得、长期占有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行政村或生产队)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需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
2、宅基地如何申请流程:农户申请、村组审核、乡镇审批。
二、宅基地能否继承问题
解析: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法定程序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权另行安排。
三、关于“一宅一户”问题
解析:一户一宅、限定面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一户多宅”合法情况:
1、继承:房屋作为农户的私产是可以继承的,加之“地随房走”的原则,因继承农房占有宅基地而形成的一户多宅,可以进行确权。
2、买卖:在同一个村集体内进行宅基地合法买卖,注意签订购买合同和产权的过户,在没有分户之前的一户多宅也应当予以确权登记。
3、政策原因:参军入伍、外地上大学迁回农村需要宅基地。
4、面积总和符合宅基地面积标准。
5、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而另行建房。
四、宅基地如何流转、收回
解析:规划管控、内部流转
1、城镇居民严禁到农村购置宅基地
2、哪些情况下可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第一:村里人进城宅基地上房屋闲置两年没有修复。
第二:城里人进村房屋不能翻建重建,房屋一旦倒塌,宅基地也将被收回。
第三:因房屋继承而导致的宅基地收回情况:房屋无人继承,城镇居民继承房屋,一旦房屋倒塌,宅基地将被收回。
第四:乱占耕地建造房屋。
3、宅基地利用: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发展农产品冷链,进行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
4、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方式:转让(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和出租(最长租赁期限为20年)
五、权属纠纷如何处理
解析:先协调处理、先行复议、复议后起诉涉及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
第一步:先协商。
第二步:协商不成,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第三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规定,对侵犯自然资源(宅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行为的是实行先行复议原则,即对行政机关处理结果不服的,应先行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才能起诉。
第四步:宅基地纠纷还可通过人民调解解决。
“三不批”
“四禁止”
2021年国家就明确指出要在当前农村改革发展过程之中,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以下四类行为将会被禁止!
禁止违背农村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通过宅基地流转能够有效提高农村宅基地使用效率,盘活农村闲置资产,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但是推动农村宅基地流转是以农村居民自愿为原则,然而许多农村地区却强行要求农村居民流转宅基地,甚至不过农村居民的意愿,强行推动农村宅基地流转,对于这一类行为,国家也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也明确禁止违背农村居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
禁止违法收回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为了提高农村宅基地使用效率,加强对农村宅基地资源的保护,国家也正在推动农村宅基地的清理整治,对农村居民违规违法获得的宅基地以及长期闲置的宅基地进行收回处理,不过在此项过程中,农村居民需要注意自己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应当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国家也明确禁止违法收回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
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推动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是当前农村居民重要的改革政策之一,为了免除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国家在宅基地改革之中也明确指出要保护进城落户农村居民的合法耕地和宅基地权益,禁止以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禁止强迫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2021年国家正在逐步推动村庄规划、合村并镇等工作的开展,同时国家也还在深入推动易地扶贫搬迁改革工作,而这些改革都需要农村居民实现搬迁退出原有的宅基地,不过在此改革之中,国家也明确禁止强迫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要尊重农村居民的意愿、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权益,合理的推动合村并镇等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