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预防校园侵害 拒绝校园欺凌
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
促进校园和谐稳定
惠州市律师协会与惠州市司法局
惠州市教育局联合举办
2024年秋季
“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
9月18日,苏姗律师受邀为惠城区白云前小学作《防范电信诈骗 共筑平安校园》专题讲座。讲座由学校副校长钟锦龙主持。
苏姗律师从何为电信诈骗、电信诈骗的常见模式、电信诈骗的防范、随堂测试四个方面,向在场数百位同学进行讲解,明确防范要坚决做到“五不”,即不轻信、不贪利、不点击、不泄露、不转账。
同学们认真听讲,积极答题,现场氛围轻松又热烈,均表示收获满满。
9月23日上午,广东方正联合律师事务所钟杏玲律师受邀到惠州学院附属学校开展了一场以“拒绝欺凌,勇敢说‘不’”为主题的法治专题讲座。钟杏玲律师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以及遭遇校园欺凌该如何面对展开宣讲,通过有趣的方式,从法条定义到案例故事全面剖析,让学生们充分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教导学生们要学会自我保护,不做沉默的受害者、霸道的欺凌者和冷漠的旁观者,勇敢站出来,对校园欺凌说“不”。
通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进一步增进了学生们对法律常识的了解,增强了法律意识。此次“拒绝欺凌,勇敢说‘不’”法治主题讲座不仅是一次法律知识的传递,更是一次心灵的洗礼。它让参与的学生们都深刻认识到,法治不仅是社会的基石,更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守护神。
9月24日,为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切实提高初中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普及性教育健康知识,惠州东江学校邀请广东国晖(惠州)律师事务所朱凡律师,为全校的初一新生们主讲《预防性侵,护航成长》。
讲座伊始,朱律通过亲办案例向同学们分析造成性侵害的原因、危害及防护的方法措施,为全体学生拉响了自我保护的警铃。接着,朱律师用生动的语言深入浅出地指导学生认识什么是隐私部位、什么是性侵害、哪些行为属于性侵害、怎样预防性侵害及如何保护自己,并普及性侵害将受到的法律制裁相关知识。最后,朱律师向同学们介绍了“隔空猥亵”的相关情形及法律规制,提示同学们要擦亮眼睛,在网上交友、玩网络游戏时谨防陷入“猥亵陷阱”。
本次讲座普及了预防性侵的知识与方法,增强了学生对性侵的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也让学生明白既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也应增强自我管控能力和约束力。
9月24日上午,广东人为律师事务所熊婷律师受邀来到惠州学院附属幼儿园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普法宣传活动。熊婷律师以“防范校园欺凌呵护幼儿成长”为主题,通过观看视频、现场演绎、有奖问答等形式,生动形象的为小朋友们讲述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种类、校园欺凌的危害、校园欺凌的应对等内容。小朋友们积极互动,踊跃发言,在最后“采访”小朋友“你今天学到了什么”的时候,有的小朋友现学现用,回答“我们不能欺负别人,也不能被别人欺负,我们要勇敢”,真是太聪明伶俐、太可爱了!本次讲座受到了幼儿园老师和小朋友们的喜爱与欢迎,表示希望以后还能继续合作,常来幼儿园给孩子们或者老师们授课,一起学法保护自己!
9月26日下午,广东先骐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晓燕到惠州市金山信息工程学校为师生上了一堂意义深刻的法治教育课,围绕“如何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结合实际案例(比如:学生欺凌、校园暴力等),普及与青少年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一步引导学生掌握应对校园欺凌的方法和预防措施,学会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9月26日,邱巧云律师来到惠州城市职业学院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未成年人犯罪”的法治课。此次法治课旨在增强学生们对校园欺凌的认识,提高他们预防校园欺凌的能力,同时引导未成年人远离犯罪行为,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邱巧云律师结合丰富的案例、深入的法律解读以及生动的互动讨论,向学生们详细展示了校园欺凌的多种表现形式、严重危害以及有效的预防措施,并且明确阐述了未成年人在法律面前的权利和义务。本次法治课得到了师生们的高度赞扬,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有效推动了校园安全和谐氛围的营造。
9月27日下午,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李艳玲律师在小金口中学为七年级新生做了一场关于开展秋季学期预防学生欺凌等普法教育活动的讲座,七年级师生300多人到场听课。讲座主要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体系、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家庭保护和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学生霸凌和校园暴力现象和应对策略、网络诈骗的风险防范教育、预防性侵行为发生的措施部署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与教育引导等内容。讲座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未成年人建立一种法治理念,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学法、用法、护法,团结互助,营造更好的学习环境。
9月26日,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何蓉儿律师受邀为麦地小学五年级师生开展主题为“学法 知法 守法”的讲座。何律师结合生活实际和学校的具体情况,通过“什么是法律”“学校里的法律”“生活中的法律”三大板块,给孩子们讲解了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此次普法宣传,为有效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建设和谐平安校园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9月27日,广东琴江律师事务所黄远华律师、实习人员李耀文和黎影雪、黄力行等工作人员组成课题组赴惠州市实验中学(下称“实验中学”)作普法交流,主题为“校园欺凌的防范与救济”,主要内容有:什么叫校园欺凌?如何防范校园欺凌?校园欺凌如何救济?除此以外,黄律师还建议实验中学向全国人大提出立法建议,建议设立“在校学生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条款。
黄律师在授课时将复杂原理简单化,法律规则生活化,并根据中学生的认知特点,从简单常见的生活现象中总结出人类制度文明的核心精神。黄律师从买卖一支牙膏的生活现象中说明:消费者有义务支付10元购买牙膏的价款,同时享有取得一支牙膏的权利;作为商家,享有收取10元货款的权利,同时负有交付一支牙膏的义务。黄律师认为,该权利义务关系是人类制度文明的核心规律。
授课后,黄律师以“惠州市实验中学秋季入学普法有感”为题,草拟一首七言诗文赠别到会师生:九月深秋渐渐凉,实中普法聚一堂。校园欺凌真可耻,法律救济正昂扬。满腔柔情泯恩怨,一生缘分望朝阳。莫道人生江湖远,山水相逢念同窗。
10月8日下午,广东合典律师事务所林森彬律师受邀为惠州市华文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们讲授秋季学期“法治第一课” ——《拒绝校园霸凌》《教育机构风险预防》。
讲座内容涵盖两大方面,一是普及校园霸凌的定义、类型和危害,深入讲解校园霸凌的法律责任和后果,老师们充分认识到了校园霸凌和校园暴力的危害性。二是针对惠州市华文职业技术学校现状,为教育机构新设办学做“法律体检”,从教学风险、管理风险、安全风险、法律风险等多方面开展研究论证。
互动环节,对于老师们的提问林森彬律师耐心解答,运用法律专业知识,提出预防与应对策略,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通过此次活动,增强了老师们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纷纷表示会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引导学生远离校园霸凌,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保驾护航。
10月9日上午,广东日升律师事务所陈春江律师受邀到学校阶梯报告厅开展以“预防学生欺凌,法治护航成长”为主题的预防学生欺凌专题讲座。
讲座中,陈律师结合孩子们的年龄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阐述了校园欺凌的定义、表现、类型、危害、法律后果、如何防范以及应对措施等,号召同学们共同拒绝学生欺凌,做一名守法、懂法、用法的公民。同时,陈律师还通过各类典型案例向学生们展示了学生欺凌造成的危害,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欺凌行为不仅是对受害者身心的伤害,更是对法律底线的践踏。
通过本次预防学生欺凌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提升了学生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10月9日,为增强特殊学校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杨健华律师于惠州市特殊学校开展了“提高反诈安全意识、预防电信网络诈骗”与“反校园欺凌暨预防青少年犯罪”主题的秋季第一课。
参与本次课堂的学生为特殊群体,这些学生可能在认知、学习和适应能力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障碍,通常需要特殊的教育资源和辅助设备辅助教学,甚至可能需要使用手语或其他辅助工具进行沟通。为此,杨健华律师特意在课程中设置了互动环节,通过演示、模拟、问答和生动的案例分析,向学生们详细介绍了常见的电信诈骗手法和欺凌行为,帮助特殊学校的学生们理解和掌握课堂内容。
此次课程旨在通过针对性的教育和宣传,提高特殊学校的学生对电信诈骗行为和欺凌行为的识别能力,帮助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实现更好的自我!
10月10日,广东科明律师事务所郭海山律师受邀到惠州市现代职业技术学校开展了一场以《校园欺凌的识别与防范》为主题的法治专题讲座,本次宣讲活动通过学校全班级覆盖的多媒体设备进行在线直播,全校近6000多名学生均参与了本次的法治宣讲活动。在讲座中,郭海山律师分别从校园欺凌的概述、引发校园欺凌的原因、欺凌他人所需要付出的代价、与校园欺凌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校园欺凌的防范等5个方面,结合实际案例,帮助同学、老师更好地识别、预防和面对校园欺凌事件,让在场未成年人学生了解常识、培养同理心,对法律报以敬畏之心,杜绝欺凌事件,鼓励他们与同学友好相处,建立团结、向上的同学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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