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提醒函

职场   2024-11-22 18:55   江苏  

【提醒】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职业健康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提醒函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第三方机构市场服务行为,充分发挥第三方服务机构在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作用,不断提高第三方机构服务质量,优化良好的营商环境,现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作如下提醒:

1、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和接害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是《职业病防治法》《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广大用人单位要依法履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按照实际职业病危害分类情况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危害严重的需落实三年一次的现状评价与每年一次的定期检测,职业危害一般的仅需落实至少三年一次的定期检测);涉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相应的评审;按照要求到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2、目前我区经省卫生健康委备案并正常开展业务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2家,分别为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海门辰阳医院。在我区提供工作场所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均为区外单位,可登陆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jiangsu.gov.cn/art/2024/3/22/art_49511_11198709.html)查询。我委不指定、不推荐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人员为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等服务,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以我委名义招揽业务。各机构、各企业若发现有以区卫生健康委(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乡镇卫生院)或其工作人员的名义上门招揽业务,或有第三方机构在职业卫生服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的情况,请及时拨打12345、82212767、82106077进行投诉举报。各用人单位可自行选择确定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为企业提供职业健康服务。

3、各职业健康服务第三方机构要严格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4号令)和《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2号令)要求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准确高效地开展服务,并对其作出的服务结果承担法律责任。第三方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以质量优先原则,坚持营造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杜绝一切不正规、不合法、不正当的竞争模式,切实在提高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上下功夫,以高水平、高质量服务赢取广大企业单位的信任。对职业健康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或者失实的职业卫生技术报告、虚假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我委将坚决予以查处打击。

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2日

来源:健康海门公众号

精彩海门
弘扬社会新风 宣传江海新貌 传播实用信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