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开车不礼让行人曝光第十一期

文摘   2024-10-10 16:42   云南  


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

也是驾驶员的“警惕线”

因驾驶车辆不礼让斑马线

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数不胜数

车让人,是文明

人让车,是安全

但总有一些驾驶员不礼让行人

丘北交警对近期未礼让行人的车辆

予以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员以此为戒

做到文明礼让、规范行车


01

违法地点:迎宾路椒莲广场路段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09日

违法车辆:云H7**E9

02

违法地点:迎宾路椒莲广场路段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09日

违法车辆:云H7**6学

03

违法地点:迎宾路椒莲广场路段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09日

违法车辆:云H9**P1

04

违法地点:迎宾路椒莲广场路段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09日

违法车辆:云H39**0

05

违法地点:迎宾路椒莲广场路段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09日

违法车辆:云HLA**5

06

违法地点:迎宾路椒莲广场路段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09日

违法车辆:云H9**H5

07

违法地点:迎宾路椒莲广场路段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09日

违法车辆:云H81**2

08

违法地点:迎宾路椒莲广场路段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09日

违法车辆:云HDA**6

09

违法地点:迎宾路椒莲广场路段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09日

违法车辆:云HLH**1

10

违法地点:迎宾路椒莲广场路段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09日

违法车辆:云HD2**7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不管是机动车驾驶人

还是非机动车驾驶人

在行经路口、路段人行横道线时

做到“车让人  文明行”

行人一定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编辑丨张青国

    素材丨指挥中心

 审核丨宗德兴

 签发丨曾兆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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