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六届长治技能大赛竞赛项目
裁判人员的公告
为持续提升我市职业技能大赛赛事水平,保障第六届长治技能大赛高水平、高质量举办,经研究,第六届长治技能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决定征集本次大赛裁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临场应变能力。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且获得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指定任务。
2.熟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专业技能高超,具备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丰富的裁判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进行裁判工作。
3.裁判员一般应在本职业项目领域从事2届(含)以上市级或行业级职业技能竞赛执裁经验,有本职业或相近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持有效考评员资格证。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在本职业项目相关领域企业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15年(含)以上;
2.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三晋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太行技术状元”荣誉称号;
3.具有省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执裁经验。
对市内未开展过相关职业技能竞赛的项目,可参照上述条件在相关职业(领域)推荐经验丰富、专业技能强的人员担任竞赛项目裁判。
(一)符合申报条件并自愿承担相关工作的裁判人员,填写《第六届长治技能大赛裁判人员申请表》(附件2)、《第六届长治技能大赛裁判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提供本人学历证明、职业技能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电子图片附在申请表后(不得另起文档)。
(二)将以上材料的WORD版(无章)和PDF版(盖章),于2024年10月10日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版材料名称和电子邮件标题均以“姓名+手机号+职业项目”格式统一命名。
组委会依据前述条件择优遴选,遴选通过的申报人员将推荐担任第六届长治技能大赛竞赛项目裁判员。
附件:
1.第六届长治技能大赛竞赛项目
2.第六届长治技能大赛裁判人员申请表
3.第六届长治技能大赛裁判人员信息汇总表
4.职业项目表
(附件所有内容请移步至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读取和下载)
第六届长治技能大赛组委会
2024年9月13日
来源: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王晴娟
监制:周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