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保是一种以大学生为主体的医疗保险,属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它旨在提高大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经济负担,是全民医保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保范围
1、参加学生医保,需拥有教育部门登记在册的学籍。吉林省范围内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含大中专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统一在学籍地参保。
2、无学籍学生不能在就读学校参加学生医保,应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参加户籍地城乡居民医保,按参保地政策享受医保待遇。
3、如在籍学生为长春市民政等相关部门认证的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人群,在学籍地所在学校参保缴费,可享受相应的困难人群医保待遇。
4、如在籍学生为非长春市的民政等相关部门认证的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人群,可选择在身份认定地参保缴费,直接享受参保地医保待遇,如选择在学籍地(长春市)参保,只能按普通学生身份参保享受长春市医保待遇,其参保资助、直接医疗救助等待遇需到身份认定地医保部门进行咨询。
医保待遇
大学生医保分为以下两大待遇:
一、住院待遇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学生医保支付范围,按照全省统一的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以及国家和省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乙类的药品、诊疗项目(含医用耗材)和服务设施项目费用时,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 10% (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支付甲类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项目费用时,不再另行设定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二、门诊待遇
学生门诊统筹待遇:参保学生在医疗机构享受门诊统筹待遇,需达到定额起付标准,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 200 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0元。医疗费用支付限额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50%,报销范围为符合国家药品目录的药品。
门诊慢性病待遇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支付标准每增加一个病种,政策范围内年度医疗费额度在原最高额度基础上增加 480 元。在一个缴费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慢性病政策范围内年度医疗费额度不能突破 6500 元(与门诊统筹共享)。参保人员在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以及乡、镇卫生院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门诊特殊疾病
门诊特殊疾病病种 51个,原则上在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具体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由经办机构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确定。医疗费用按就诊医疗机构住院有关规定由统筹基金支付,以一个年度门诊医疗费计算起付标准。
双通道药品
“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重点满足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以下简称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双通道药品”管理机制由我省“特药”政策延续并结合国家最新要求优化而来,有利于提升参保群众用药可及性、减轻参保患者经济负担。我省“双通道药品”按照“三定”原则进行管理(即:定定点机构、定责任医师、定药品范围)。
“双通道药品”为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的、且以谈判药品为主的特殊管理药品,具有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价格相对昂贵等特点,由专家结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情况论证产生,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实行通用名管理。
目前长春市双通道药品222种,在吉大一、吉大二(包括青年院区)、中日联谊(包括南湖分院、中日二部、中日三部)、省人民(包括凯旋院区)、市中心、省肝胆、吉林省肿瘤、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医药大学附属三院、市传染、长春肿瘤、通源医院、国文医院等17家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办)进行审批,审批后直接在17家定点医疗机构和59家药店享受待遇。
学生意外伤害(特有):
学生意外伤害的合规门诊医疗费用,100元(不含100元) 以上5000元(含5000元)以下部分报销比例为80%。其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需在医院现金垫付,治疗结束后,可携带相关材料,到长春市医保各经办服务大厅窗口申请手工报销。办理手工报销所需材料:(1)社会保障卡、身份证;(2)如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3)门诊票据;(4)门诊病历手册或处方签等;(5)门诊费用明细(盖医院公章);(6)患者或代办人名下的银行卡或存折;(7)学校出具的情况说明(写明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等,需加盖学校章)。
异地就医
大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因病休学期间或实习期间,在户籍所在地或实习地住院治疗发生的医保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按我市住院支付标准支付,期间发生转诊的,参照我市转诊规定执行。
参保患者所患疾病,因本地无法治疗,需转往上级医院进行治疗的,按照分级诊疗的原则,在吉大一、吉大二、吉大三、一汽职工总医院、吉大口腔、省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省肿瘤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吉林省肝胆病医院、长春市儿童医院、长春市第六医院以上12家定点医疗机构。
(一)、放假期间在户籍所在地生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长春市参保学生放假期间在户籍所在地产生的医疗费用,需在就医地现金垫付,出院结算后,可携带相关材料,到长春医保经办窗口申请手工报销,报销比例参照本地同级别医疗机构执行。办理手工报销所需材料:(1)社会保障卡;(2)如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3)住院票据(盖医院公章);(4)全套住院病历复印件或诊断证明(首页盖医院章);(5)住院费用明细(盖医院章);(6)患者或代办人名下的银行卡或存折。(7)患者户口本原件;(8)学校出具的情况说明(写明放假起止时间、户籍所在地医院治疗经过,需加盖学校章)。
(二)、长春市参保的学生,在异地实习过程中生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长春市参保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因突发疾病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需在就医地现金垫付,出院结算后,可携带相关材料,到长春医保经办窗口申请手工报销,报销比例参照本地同级别医疗机构执行。办理手工报销所需材料:(1)社会保障卡;(2)如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3)住院票据(盖医院章);(4)全套住院病历复印件(首页盖医院章);(5)住院费用明细(盖医院章);(6)患者或代办人名下的银行卡或存折;(7)学校出具的情况说明(写明实习时间、地点经过,需加盖学校章)。
注意事项
在2025年1月1日之前完成居民医保缴费(含新参保)的,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完成居民医保缴费(含新参保)的,待遇享受期从缴费到账次日起计算。在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须按规定设置90日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内不享受医保待遇。
一、学生的社会保障卡丢失了,就医怎么办?
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是基于医保基础信息库,为全体参保人员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后,参保学生在医保业务办理、医保账户查询,或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时,直接用手机扫码即可做为身份识别,可以避免因未携带或丢失、未办卡或未补卡而带来的不便。
(一)、 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渠道
(1)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为方便参保人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国家医疗保障局开发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参保人可以在手机各大应用商店下载使用。
(2)支付宝。进入支付宝APP,点击页面右上角的“卡包”;点击页面右上角的“证件”,找到“医保电子凭证”,点击“立即添加”;完成实人认证;点击“立即支付”,设置医保电子凭证密码。即可完成激活。
(3)微信。进入微信APP,点击页面右下角的“我”,点击进入“服务”;点击生活服务中的“医疗健康”,选择页面最上方的“国家医保电子凭证”,打开医保电子凭证界面进行医保电子凭证激活。
(4)吉事办。进入吉事办APP,在我的证照中选择“医保电子凭证”,再点击页面最上方的“医保电子凭证”,点击“允许”,进入“腾讯健康”小程序,进行医保电子凭证激活。
(二)、通过绑定亲情账户,可帮助学生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1)登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入主界面,点击右下角“我的”,点击 “添加我的家庭成员”。
(2)进入“绑定方式选择”界面,选择“使用身份证号绑定”,点击“确认”。
(3)进入“家庭成员添加告知书”界面,阅读并同意后,选择“已阅读家庭成员添加告知书”,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进入“添加家庭成员”界面,填写您小孩的“姓名”、“身份证号”并选择“关系”——“子女”,点击“点击上传个人承诺书”。
(4)进入“个人承诺书生成”界面,点击“个人承诺书生成”。进入“个人承诺书”界面,点击“开始签名”。
(5)进入“温馨提示”界面,认真阅读温馨提示后,点击“确定”。进入“绘制签名”界面,用手指在虚线框内绘制签名,点击 “确定”。
(6)进入完成绘制签名的“个人承诺书”界面,点击“保存并提交”,点击“点击上传本人户口本”和“点击上传被绑定人户口本”。点击“添加账户”后,您小孩的医保电子凭证就成功的绑定到您的手机上,点击“进入医保电子凭证展码页”即可使用。
(三)、银行补卡
可到工商银行、吉林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九台农商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办理前请先拨打0431-12333查询社会保障卡的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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