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静海区关于落实<天津市强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若干措施》

文摘   2024-12-13 16:51   天津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静海区关于落实《天津市强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静海区关于落实〈天津市强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24年11月4日
      
静海区关于落实《天津市强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37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强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414号)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专利转化运用效能,促进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专利价值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优化专利供给质量

(一)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对存量有效专利进行全面盘点评价,依托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全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体系,筛选具有潜在市场价值的专利登记入库。(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开展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提升行动。加强对辖区内高新企业、优质企业(领航、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等)等重点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台账,深度挖掘企业专利潜能。结合科技、工信等部门项目的申报,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支持企业培育高质量专利。(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专利申请质量。引导创新主体在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做好备案,充分利用专利优先审查、快速预审、集中审查服务,缩短专利审查周期,加速技术创新成果产权化、产业化。加大对非正常专利申请打击力度,对知识产权领域违法失信行为加强监管。(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促进供需双方专利技术有效对接

(四)加强专利供需对接。鼓励各知识产权代理、运营机构开展路演、推介等活动,匹配政策、服务、资本等优质资源,推动专利实现快速转化。积极开“校企紧握手”、“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活动,引导各类创新主体积极参加“天津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鼓励重点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攻关,形成更多符合产业需求的高价值专利。(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立专利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服务平台,发布开放许可专利信息,实现专利供需信息一点发布、全网通达。推动本区企业接收专利供给信息,开展基于专利产业化前景分析、技术改进需求和产学研合作意愿的评价反馈。(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推动知识产权金融工作

(六)推进专利质押融资提升项目。支持银行、担保机构等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和普惠性。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拓宽质押物范围,探索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打包质押模式。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专项行动,加大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质押融资产品的宣传普及力度。(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健全知识产权保险服务体系。支持保险机构丰富知识产权保险业务险种,探索推行涉及专利许可、转化、海外布局、海外维权等保险新产品。做好知识产权保险政策、产品宣传和服务,鼓励企业投保知识产权保险。(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

(八)健全市场化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完善专利开放许可相关交易服务,信用监管、纠纷调解等配套措施。开展专利挂牌交易和专利开放许可,按产业细分领域向企业匹配推送。(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体系。支持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服务网络,完善平台知识产权交易、知识产权金融、专利导航、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等服务功能。建立知识产权交易相关基础数据统计机制,探索实现专利实施、转让、许可、质押等各类数据集成和监测。(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完善专利转化运用服务链条。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树立以促进专利产业化为导向的服务理念,聚焦本市、本区重点产业开展专利转化运用精准对接服务,提供专业化解决方案。引导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服务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专利产业化运营活动。支持高校和重点科研机构设立专利转化运用机构,推动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一)优化提升专利质量政策导向。调整对乡镇街道园区的知识产权保护考核细则,以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效益为导向,避免设置专利申请量约束性指标,不得将财政资助奖励政策与专利数量简单挂钩。在涉及专利指标的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企业认定、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将专利转化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标准,不得直接将专利数量作为主要评定条件。(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专利转化运用实效

(十二)以专利标准化引领产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标准与专利协同政策指引要求,推动创新主体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和水平。支持创新主体利用自主专利技术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提升产业竞争新优势。(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进重点产业专利培育与运营。加强对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调研分析,支持企业围绕核心产品(技术)开展专利导航,加大关键前沿技术知识产权创造力度,提高高价值核心专利数量。强化知识产权“雏鹰”、“瞪羚”、领军企业及专精特新企业的引育和保护,做好高质量专利创造试点培育工作,择优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做好专利产品备案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关于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专利产品备案宣传培训和工作交流力度,结合本区域产业特色和企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指导工作,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企业等为重点,全面开展专利产品备案,逐步实现本区域内符合备案条件的企业专利产品备案全覆盖。(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专利转化运用服务

(十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贯彻落实《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统筹推进专利保护和运用。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重点产业,为我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维权服务,提升专利申请、审查、授权、维权时效。(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六)推进重点专利技术在招商中应用。依据获得科技奖和专利奖清单,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将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作为招商引资新优势,推动专利技术优势转化为招商环境优势,促进经济发展。(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促局,各乡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畅通知识产权要素国际循环。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服务,促进我区权利人合法权益在海外获得同等保护,发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天津贸促会分中心静海区工作站作用,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同等保护国外知识产权权利人在我国的合法权益,为外资企业“引进来”奠定坚实基础,构建良好国际合作环境,形成更多专利技术产品。(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着力加强组织协调保障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静海区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分管区领导任组长,区委宣传部、教育局、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人社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统计局、区投促局、区税务局,各乡镇街道、园区为成员单位。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执行专利转化运用工作计划、任务,研究重要事项、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强化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区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负责)

(十九)加大投入保障。用好用足国家级、市级现有政策,加强与对口市级单位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上级单位政策、资金支持,加大专利转化运用投入,带动社会资本投向专利转化运用。加强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宣传,持续优化纳税服务举措,落实落细支持与专利转化运用相关的税费优惠政策。(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提炼推广特色工作、亮点做法和先进经验,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发挥促进专利转化运用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成效宣传,提高社会关注度、认知度,营造有利于专利转化运用的良好氛围。(区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负责)

    来源:静海区政府官网

   校    对:赵津平

   审    核:侯希光

   签    发:魏玉喜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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