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中信银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的公告”。这是本月继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后第三家大行发布加强信用卡管理的公告。
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公告称,为保障持卡人信用卡资金安全,营造良好的信用卡使用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特对信用卡资金(包含信用卡消费资金及各类分期资金)用途进一步明确如下:
1.信用卡仅限持卡人本人日常消费使用,须保证交易真实、合规和合法。不得将信用卡出租、出借、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交由他人使用。不得利用我行信用卡接受他人名下来源不明资金,或通过虚假交易、溢缴款领回、取现等方式转移本人信用卡内来源不明资金;不得用于电信诈骗、洗钱、境外投资等非法交易或非个人日常消费用途。2.信用卡不得通过非正规交易渠道套取现金,不得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套取信用卡信贷资金。3.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房地产领域,如购买房产、支付购房首付款、购买车位、缴纳房地产相关税费等。4.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投资理财领域,如购买股票、基金、期货、理财产品、虚拟币、投资性贵金属、股权投资及其他权益性投资等。5.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生产经营领域,如在自有商户交易、公司及店铺装修、支付货款、缴纳公司经营性税款或代客缴费等。6.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购买分红型保险、投资连结险、万能险等非消费型保险。7.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博彩领域,如购买彩票、赌博等。8.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如偿还信用卡、贷款等。此外,中信银行还表示持卡人请使用本人账户按账单金额或透支金额还款,避免将大额资金存入信用卡账户,引发超额还款产生溢缴款进而可能影响信用卡的正常使用。若信用卡资金用于以上或其他非消费领域,则有可能交易失败。对于持卡人违规用卡、出现监管机构规定或我行认定的风险特征的,中信银行将对信用卡账户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警示提醒、提前终止分期、降额、限制交易、止付等风险管控措施。中信银行还要求持卡人妥善保管与信用卡交易用途相符的有效交易凭证,以备核查。11月以来,已有多家大行发布公告称加强信用卡管理了。11月12日,华夏银行公告称信用卡透支资金应当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购房、偿还贷款、投资等领域,严禁流入政策限制或者禁止性领域。同时请使用本人账户按账单金额或透支金额还款,避免因他人代还而影响卡片正常消费使用。11月18日,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发布了“关于持续加强信用卡溢缴款及非本人还款管理的公告”。表示将继续加强民生信用卡溢缴款和非本人还款管理,并视内外部风险情况动态采取异常提示、限制交易、限制溢缴款存入或非本人还款、调降限额、止付账户等措施。此前更有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郑州银行、长安银行、临海农商行、云南省农村信用社等银行也发布规范信用卡用卡公告,明确个人信用卡仅限持卡人本人日常消费使用,信用卡资金不能用于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套现等非消费领域,包括购房、证券投资、理财、其他权益性投资及其他禁止性领域等。同时也提醒持卡人不得出租、出借、出售个人信用卡,加强排查和管控代还行为。对于规范信用卡资金用途的原因,多家银行表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保障持卡人信用卡资金安全。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有助于规范信用卡市场秩序,更好保护持卡人合法权益。2022年7月7日,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共八章三十九条,分为强化信用卡业务经营管理、严格规范发卡营销行为、严格授信管理和风险管控、严格管控资金流向、全面加强信用卡分期业务规范管理、严格合作机构管理、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加强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其中《通知》关于“严格管控资金流向”涉及三条内容,分别是“资金流向”、“异常用卡”和“收单机构报送准确交易信息”。2020年6月,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第四号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表示将信用卡借款违规用于房地产、证券、基金、理财等非消费领域,放大资金杠杆,易导致个人或家庭财务不可持续,并会承担相应后果,也致使金融机构风险累积。随后,上海银保监局、北京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陆续发布信用卡使用相关的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安全、合理使用信用卡。2021年6月24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资金用途管控不力,违规流向非消费领域相关问题。2021年6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消保局发布《关于合理使用信用卡的消费提示》,强调了信用卡的主要作用是满足金融消费者日常、高频、小额的消费需求,方便消费者生活。另外严禁信用卡资金流入政策限制或者禁止性领域,可以从各大银行发布的公告窥见一二。最后提醒大家,近年来银行持续谨慎行事,加强风险控制,在资金流向、账户管理、分期、积分、权益调整、防诈骗等方面不断有新动作,值得业界人士关注。对持卡人来说,应理性使用信用卡,不过度透支,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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