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6日晚间,*ST龙宇(股票代码:603003)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32024053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早在2024年4月29日,*ST龙宇就收到了上海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书》。上海证监局查明*ST龙宇存在以下问题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公司存在大额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披露、部分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的情形,导致公司 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此外,审计机构对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张云律师团队此前代理的一批*ST龙宇的亏损投资者已经向法院递交了索赔材料。
2024 年10月19日,*ST龙宇于还披露了《关于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暨整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经自查,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的相关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中,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目前累计占用非经营性资金 91,791.34 万元,剩余资金占用余额为 86,791.34 万元。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23年4月28日到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ST龙宇,且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龙宇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参与索赔诉讼请准备以下材料:
1、去证劵公司打印对账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证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或者将诉讼材料寄送至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张云律师 收
江苏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22楼
电话咨询:18913020731 19895879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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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已经胜诉证券诉讼:
上实发展索赔已有一审胜诉判决 诉讼时效所剩不多 亏损投资者抓紧索赔
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书(含事先告知书)的上市公司股票:
易事特、ST凯撒、广电网络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准备索赔
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雷股(短期内务必回避!)
简介
张云律师:专注于中小投资者股票亏损索赔诉讼、委托理财纠纷、配资纠纷、私募违约、公司股权纠纷等金融证券法律问题。
电话:198 9587 9581 微信:198 9587 9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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