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7日,《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经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共8章58条,制度化、体系化呈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千万工程”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为浙江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制定了可行可用的工作指南,为全国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可看可学的参照模板。
《条例》体现了理念、方法、机制的
集成
“千万工程”立法首次将“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上升为制度成果。一是突出发展理念,《条例》强调实施“千万工程”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新发展理念,遵循规划统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塑形铸魂、共建共享的原则。二是体现工作方法,《条例》既明确了“干什么”,即人居环境提升、乡村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优享、文化保护传承、村庄治理优化,也明确了“怎么干”,对一些具体工作推进举措作出了规定。三是明确推进机制,《条例》单设“工作体制机制”章节,固化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创新建立的“四个一”机制,并对要素保障、群众参与、监督考核等重要机制作了具体规定。
《条例》体现了过去、现在、未来的
延续
“千万工程”立法,不仅是对过去工作经验和成果的固化,也是对持续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的立法。一是章节展现演化。《条例》对“千万工程”定义中全面厘清了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工作重点,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切入点,工作内容逐渐向乡村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乡村文化、村庄治理迭代拓展,最终实现全域共富、城乡和美。二是内容呈现迭代。《条例》既包括了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等以往工作举措,又有正在推进的农房改造、管线序化、村道提升“三大行动”,还有下一步工作的发展方向,如推动县域、片区、乡镇、村庄和庭院联动建设,建立健全片区组团发展工作机制等。三是内涵体现发展。《条例》明确了“千万工程”是持续造就万千美丽乡村、造福万千农民群众,推动实现全域共富、城乡和美的系统性、迭代性工程,全面展现了“千万工程”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到“千村精品、万村美丽”,到“千村引领、万村振兴”的发展内涵。
《条例》体现了生活、生产、生态的
统筹
“千万工程”立法,充分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城乡融合发展的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一是着力推动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条例》吸纳了浙江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政策举措,对水电路、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提出优享规定,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村延伸、往户覆盖,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二是着力强化乡村发展内生动力。《条例》强化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土特产”发展、乡村运营等内容,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不断推动集体经济壮大和农民持续增收内容。三是着力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水平。《条例》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既明确对美丽乡村、美丽田园、美丽庭院的要求,又与《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已有涉及乡村法规相衔接,不断提升乡村风貌整体性和协调性。
《条例》体现了政府、农民、社会的
共建
“千万工程”立法,明确提出了完善党建引领下的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和社会参与的工作体系。一是坚持政府主导。《条例》明确“千万工程”是在党的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主导下推进的一项工作,具化了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工作职责,强调了乡镇、村两级的工作内容。二是坚持农民主体。《条例》明确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实施“千万工程”工作的民主决策、推进落实和保障服务,实施过程中必须尊重农村居民意愿,依法保障农村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三是坚持社会参与。《条例》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项目建设、捐资捐物等方式参与实施“千万工程”相关工作。创新提出聘请农村居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等担任社会监督员,对实施“千万工程”工作情况予以监督和评价。
《条例》体现了城乡、区域、收入的
均衡
“千万工程”立法,充分体现以“千万工程”牵引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工作导向。围绕缩小城乡差距,明确优化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布局,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可及、优质共享,对提升农村用水、用能、交通、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水平作出支持性规定。围绕缩小区域差距,规定对民族村和山区海岛县、革命老区县所属村庄发展给予专项帮扶。围绕缩小收入差距,明确制定共富工坊扶持激励办法,对电商下乡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健全利益联结和收益分配制度、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开发公益性岗位、支持农民自主创业、鼓励经营主体带动农户增收等作出规定。
下一步,浙江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把《条例》贯彻落实和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结合起来,围绕“富民”统筹做好“强城”“兴村”“融合”三篇文章,进一步打开从美丽乡村到美丽经济,再到美好生活的通道,推动新时代“千万工程”持续深化、落地落细、见行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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