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徐来”第四十七篇 | 无心者公 无我者明

文摘   2024-11-20 19:19   北京  

“无心者公,无我者明”,出自清代学者金缨的《格言联璧·处事类》。意思是,没有成见的人,对人对事公平公正;没有私心的人,做人做事清正廉明。面对是非,不抱个人成见,才能看清大局、掌握全面,作出客观公正的评断;面对利益,不抱私心杂念,才能气定神闲、沉稳健行,做到廉洁奉公、秉公办事。

无心者公,是“去私存公”的处世态度。无我者明,是“去贪存廉”的价值取舍。正如古人所讲:“人只一念贪私,便削刚为柔,塞知为昏,变恩为惨,染洁为污,坏了一生人品。”因此,必须内心“无我”,坚守道义而忘却私利,只做实事而忘却浮名,做到不动贪念、不起贪心、不行贪举。

“无心者公,无我者明”,是一种境界和情怀。坦荡“无心”,方能秉持公心、坚守初心;清白“无我”,方能升华自我、成就大我。党员干部当谨记“守住拒腐防变防线,最紧要的是守住内心”的谆谆告诫,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澄明心境,自觉分清公与私的界限,抵住名与利的诱惑,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真正做到处事以公、守身以正、用权以廉、谋政以明,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创造出无愧时代、不负人民的实绩。












【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要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向着理想信念高标准努力,同时要以党的纪律为尺子,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1月6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漷县镇纪委(宣)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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