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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对象
2025年参加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所有中职升学考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并采集相关信息。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①具有甘肃省户籍,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无外省迁转记录,且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为我省常住户籍,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含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学籍的应往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②具有甘肃省户籍,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无外省迁转记录,且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为我省常住户籍的非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中职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但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③非我省户籍,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且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中职生,可报考中职升学考试或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④非我省户籍,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但不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外省生源应届中职生,仅可报考中职升学考试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不得报考普通高考。此类考生须具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复的跨省招生审批表或提供中职院校省外录取名册(由学籍主管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由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报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以升学为目的,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
7.已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三)不允许考生跨省重复报名,教育部将对跨省重复报名考生进行核查、清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报名时间
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定于2024年10月21日开始。报名工作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专项资格确认及照顾政策资格申报”和“上传资料”四个阶段。考生登录报名网址https://www.ganseea.cn,按要求完成报名工作。“网上报名”环节定于10月21日至27日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于11月15日前完成。“专项资格确认及照顾政策资格申报”环节于11月20日前完成,考生根据自身所具备的条件申报相应的照顾加分资格。“上传资料”阶段,考生须在网上下载打印相关表格,并由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各报考单位于1月底前完成资料上传。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信息采集
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ganseea.cn,点击“办事大厅”,选择“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系统界面。阅读《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考生端用户使用手册》,按照流程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考生到报考地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指定地点按照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获取考生号、照相、指纹采集。考生现场确认后下载打印《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等表格,表格分别由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公安部门等单位审查签字认定。
(三)确认“专项计划资格”及申报“照顾加分资格”
市(州)审核确认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后,由考生填报的基本信息确定考生专项计划资格。同时,考生可申请符合条件的照顾加分资格。系统生成相应表格后,考生下载打印,到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交报名所在县(市、区)最终确认。
(四)扫描上传报名相应材料
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督促本考区报考单位按时完成资料上传。其中:应届生由学校、往届生及社会考生由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将报名相应的材料(报名表、资格审查表、照顾政策登记表等)扫描为PDF格式文件上传报名系统。
五、报名要求
(一)中职生到就读学校报名,由就读学校汇总后到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集体办理。市(州)、县(市、区)级所属中等职业学校考生的学籍审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和学校所属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共同负责;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考生的学籍审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和甘肃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负责,由学校统一为考生办理学籍审核事宜,不接受考生个人的办理申请
(二)严格落实国家专项及高校专项考生户籍、学籍及实际就读地均在我省实施区域同一县(市、区)的“三统一”政策,即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同时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户籍及学籍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户籍。
(三)所有考生须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指定地点按照要求进行现场拍照确认。
(四)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料一式三份,一份装入考生纸质档案袋,一份留存考生所在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留存期限五年),一份由考生自己留存。
(五)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六、信息报送
(一)信息报送项目
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对所辖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采集的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校验。报送的信息项目主要有:考生报名库(含资格审查库)、考生电子照片、考生特征库、各类资格库。
(二)考生图像信息采集
1.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选用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6)照明光线: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7)其他: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2.数字化图像文件要求
(1)数字化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三)考生综合信息的采集
按《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甘肃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甘肃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意见><甘肃省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指导意见>的通知》(甘教基〔2021〕4号)执行。具体工作安排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决定。
(四)信息上报时间
2024年11月20日前,上报考生基本报名信息数据(含考生照片)及所有考生报名审查资格。
七、信息管理
(一)加强报名信息采集的准确性
各地要认真履行“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打印、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存档”的工作程序,督促考生认真检查身份证号、姓名、首选科目、再选科目、民族、学籍、实际就读学校、户籍等信息。要切实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管理员、数码照相工作人员等关键环节的岗前培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网报培训,减少因考生本人填写错误或理解错误等原因造成的失误,切实提高普通高考报名信息采集的质量。
(二)加强信息采集工作的内部管控
各地要强化报名信息的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加强数据的备份和管理。原始数据一式两份,过程数据随时备份,专人保管。上报数据必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发。相关统计数据及采集软件仅限考试招生工作使用,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或对外传播。对下发的各种考试证件,要严格落实“谁签发,谁负责”的制度。
(三)加强考生信息的保护和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及各有关中学(单位)对考生的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报名信息及相关资料要严格管理,严禁外泄,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
八、资格审查
(一)各地要严格执行我省五部门联合下发的《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甘招委发〔2008〕40号)。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考生的户籍和民族成分;教育部门负责审核考生学籍和相关学历认定工作;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毕业学校根据考生和相关部门提供的材料,负责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教育、公安、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等部门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及执行政策和纪律的情况。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及各类专项资格经审核通过后,各地要将考生的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地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及就读中学校园、考生所在班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残疾考生报名信息汇总后,由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提供给县(市、区)级残联,并配合县(市、区)级残联对残疾考生进行身份确认和信息验证。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在2025年4月20日前将辖区内申请2025年普通高考相关合理便利考生的报告报省教育考试院。
(四)对于未能及时提供报名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让考生先报名,再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免错过报名时限;对于审查过程中不能确定考生资格的,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可要求考生进一步提供规定以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往届生报名时,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可以利用上一年度的资格审查材料,对能够有效证明考生相关信息的材料,不再强制要求考生重复提供。需要装入考生档案的须要求考生重新提供,以免造成考生档案缺失。
(六)考生填写的表格须经相关部门审查认定后交报名点或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进行全面审查。考生的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是考生报考的重要材料,也是审查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各地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对考生填写的内容进行仔细审核确认,共同把好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关,审查时要重点核查考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父母信息及特殊情况顺序监护人信息,确保考生报考信息准确可靠。
九、相关费用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入普通高等学校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教财函〔2011〕06号)规定,中职升学考试报名费文化课综合考试每生60元,专业课综合考试每生60元;体检费用为医疗服务代收费,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印发的《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规定,核定2025年体检费用每生每次55元,由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代收后统一拨付至体检医院。
十、建档工作
(一)建立考生电子档案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在考生报名确认工作结束后,要组织专人做好考生电子档案建立工作。
(二)建立考生纸介质档案
建立考生纸介质档案的具体事宜由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通知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按有关规定建档。应届生和往届生纸介质档案由必备材料和补充材料两部分组成。
1.必备材料
(1)高级中等教育学籍档案(含《甘肃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综合)》);
(2)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3)甘肃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体格检查表;
(4)甘肃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5)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2.补充材料
(6)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7)报名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性材料。
凡属于复印件的材料,须由报名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与原件比对查验无误后,由考生在复印件上写明日期并签字确认装入档案。
十一、工作要求
(一)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开端和基础,事关考生切身利益,涉及教育、公安、民政、卫健等多部门,各级招委会、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要充分发挥部门协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报名工作的统筹协调;要研判并及时解决报名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报名工作按时顺利完成。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凡报名中出现的问题,原则上应在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得到解决;超越本级处理权限的,要向上一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告,结果及时反馈考生。
(二)各级招委会、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单位)要加强对普通高考招生报名工作的宣传,让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报名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做到应知尽知,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都能按时报名。对于不符合报名要求的,要耐心向考生做好解释说明。手续不全的,要明确告知考生需要补充的事项和时间等要求。要加大对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全面掌握各项政策要求和操作规程。
(三)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单位)要配足配齐报名所需的硬件设备,及早加强服务器、备用电源及相关硬件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正常使用。加强报名现场管理,维护好现场秩序。加强技术支持,强化防火墙,有效防范黑客、病毒等入侵,确保网络畅通。按照规定的信息采集标准、资格审核要求,逐一核对考生身份。加强考生信息的保护和管理,严防考生数据信息遗漏、张冠李戴,确保各类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单位)在报名期间须设立信访举报渠道(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等),接受社会监督,并指定专人及时处理。要严格按照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和相关要求审核各类考生资格,杜绝弄虚作假。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对于因组织管理不力,监督审核不到位,造成报名秩序混乱、违规情况严重的地方和报考点,要依法依规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附件
1.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样表)
2.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样表)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1
附件2
来源:甘肃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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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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