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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宁夏电投中卫迎水桥350MW风光同场(87MW风电+263MW光伏)一期项目建设需要,需对所涉及项目施工范围内全部坟墓进行迁移(详见用地红线图)。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沙坡头区迎水桥镇营盘水村南山坡至沙井梁范围内(东至沙井梁、西至宁甘交界处、南至宁甘交界处、北至定武高速公路)坟墓(以迁坟通知单为准)。
二、补偿标准: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土地及附着物征收补偿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卫政规发〔2023〕1号)有关规定执行,凡在规定期限内迁入公墓(含公益性墓地)、就地深埋或火化的坟墓,按墓穴计算,每座补助资金标准为单穴1500元、双穴(含双穴以上)3000元。
三、迁坟时间:各坟主家属务必于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迁移至公墓(含公益性墓地)、就地深埋或到殡仪馆火化后散撒。
四、迁坟要求:请以上范围内的坟墓(坟上压有迁坟通知单)的坟主家属尽快到坟地实地确认并按时迁移。迁坟后15日内持《迁坟通知单》等相关资料到迁坟所在地迎水桥镇营盘水村办理迁坟补助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放弃补助,逾期未迁者,按无主坟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坟主家属自负。
联系电话:0955-7687575
附件:用地红线图
▍本文来源于: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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