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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沙坡头区法院工作人员在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裁判后,通过悉心向被告方判后答疑、释法析理,成功督促被告方主动履行判决义务,真正实现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基本案情:小刘与小张系上下楼邻居,小张的房屋在装修过程中,施工人员将暖气片卸掉后未关闭暖气阀,供水后漏水,导致楼下小刘家房屋屋顶、墙面及其他屋内物品被淹受损。之后小刘和装修公司签订《房屋维修施工合同》对其房屋破损进行维修,为此,小刘支付房屋维修费6000元。
小刘多次向小张索要维修费无果后诉至沙坡头区法院。本案受理后,承办人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于双方在诉前对维修事宜沟通出现问题,且在日常生活中存在其他未解心结,调解工作始终无法取得实质性进展。承办法官只能放弃调解,转而对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并依法作出判决。
判后释法答疑:是非对错虽然可以通过裁判解决,但双方那未解的心结始终让承办法官无法释怀,考虑到双方系上下楼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如果双方心里一直系着疙瘩,容易引发更大的冲突矛盾,承办法官在送达判决时,主动来到小张家,耐心细致的向其开展判后释法析理工作,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并以拉家常的方式向其讲述自己对“远亲不如近邻”古训的理解和体会,最终在承办人员一番情真意切、推心置腹的劝说下,小张放弃了原本“固执的己见”,主动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至此,双方的纠纷得到了实质性的解决,避免了判后进入上诉和执行程序,真正实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本文来源于: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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