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溪翁庄镇棚改征地预公告!
民生
2024-11-20 16:39
北京
征收土地预公告
京(密)预公告(2024)09号
为实现《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密云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收范围:经核查,该项目共涉及6宗集体土地(四至最终以《土地属审查告知书》为准),四至如下: 1.东至:溪翁庄镇溪翁庄村经济合作社、溪翁庄镇人民政府;南至:溪翁庄镇溪翁庄村经济合作社、北京机床研究所、密云县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潮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至:北京市潮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至:北京市潮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溪翁庄镇溪翁庄村经济合作社、北京机床研究所。 2.东至:溪翁庄镇溪翁庄村经济合作社;南至:溪翁庄镇溪翁庄村经济合作社、溪翁庄镇走马庄村经济合作社;西至:代征道路、溪翁庄镇溪翁庄村经济合作社;北至:溪翁庄镇人民政府、 未明确权利人、北京京盛房地产开发公司。 3.东至:溪翁庄镇溪翁庄村经济合作社;南至:溪翁庄镇溪翁庄村经济合作社;西至:溪翁庄镇溪翁庄村经济合作社;北至: 溪翁庄镇溪翁庄村经济合作社。 4.东至:溪翁庄镇溪翁庄村经济合作社;南至:溪翁庄镇溪翁庄村经济合作社;西至:溪翁庄镇溪翁庄村经济合作社;北至: 溪翁庄镇溪翁庄村经济合作社。 5.东至:密云县教育委员会(密云县水库中学);南至:溪翁庄镇人民政府、溪翁庄镇溪翁庄村经济合作社;西至:溪翁庄镇溪翁庄村经济合作社;北至:溪翁庄镇溪翁庄村经济合作社。 6.东至:溪翁庄镇溪翁庄村经济合作社;南至:溪翁庄镇溪翁庄村经济合作社;西至:溪翁庄镇溪翁庄村经济合作社;北至: 溪翁庄镇溪翁庄村经济合作社。 征地面积:拟征收溪翁庄村集体土地38.3401公顷(575.10 亩)。(最终以市政府征地批复为准) 规划用途:A332小学用地、A333中小学合校、A6社会福利用地、S4社会停车场用地,S1城市道路用地,G1公园绿地、G2 防护绿地、R2二类居住用地、B1商业用地。 土地权属:项目拟征收溪翁庄村集体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为溪翁庄镇溪翁庄村经济合作社。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最终以《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为准) 拟征收土地将用于密云区溪翁庄镇溪翁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棚改实施后,将改善村民居住环境和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通过配建生活服务设施,将极大的改善项目区域及周边地区的生活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水平。同时促进密云区经济发展,从而使居民的经济收入、生活质量得到提高。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规划用地性质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该项目由北京住总绿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对地上物情况,包括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属物、青苗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进行清点确认。近期对拟征地范围内进行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自2024 年11月18日 至2024年12月2日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溪翁庄镇人民政府、溪翁庄村予以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