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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经过
2022年6月25日18时57许,林某驾驶闽C1***6小型货车沿国道324线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至肇事路段时,突然向左变更车道,并转向掉头,与同向行驶于其左侧相邻车道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责任分析
林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是造成本事故的根本原因。
因此,小货车驾驶员林某应承担本事故全部责任,小轿车驾驶员狄某在本事故中无责任。
交警
提醒
车辆在转弯、掉头时一定要先开启转向灯,同时注意视觉盲区,时刻警惕,保持车距,反复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来源:惠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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